自從九年前被撿回來後,方平安便失去了記憶。
失去記憶的他,沒有父母,沒有家人,沒有朋友,沒有過往。
來到仆園後,他就像一張最純淨的白紙,吃簡單的飯食,做簡單的事,交簡單的朋友。
九年多的時間,他就這麼簡單而又純粹的活著。
簡單而又純粹的他,在感情上同樣簡單而純粹。
死掉的方老爹,唯一的朋友方卿,哦,應該是方卿霞,撿來的徒弟方長命。
不上多愛方長命,但是,在他簡單純粹的感情裏,方長命最少占據了有,嗯,有四分之一那麼大。
現在的方平安,不上多憤怒還是多悲傷。
他理智的知道,人死不能複生。
所以,現在的他,也隻是純粹的想要上南刀莊,為方長命找一副棺木,入土為安把他埋了。
同時,把害死方長命的這些黑衣人,全都一個個劈死,讓他們去地下給方長命作伴。
正如他的過往和情感,方平安的刀,同樣簡單而純粹。
沒有任何雜念,也沒有任何多餘的招式,一刀下去,木樁一刀兩斷,一刀下去,比木樁脆弱多的人,同樣一刀兩斷,兩份,兩截。
刀尖滴著血,刀刃淌著血,腳下一步一個血腳印。
從仆園之中擊殺所有留守黑衣人,踏上前往半山腰南刀莊的石板路,全身浸血的他,就像一隻從血肉修羅場中離開的妖魔。
然而,形如妖魔的他,眼眸中卻依舊清亮而澄澈,純粹的好像一汪泉水。
殺人者,人恒殺之!
這是林卿霞教給他的,這句話他懂。
所以,在方平安的心中,殺這些黑衣人並不是惡,更不是罪。
在他看來,砍他們和砍木樁的區別,就是手感不如砍木樁時那麼的利索,爽快。
“敵襲!是個高手,呼叫救援!”
當方平安一路緩步來到南刀莊的第一重哨亭時,他那妖魔般的外形,和平靜至極的氣度,都讓哨亭中的黑衣人心中一驚,直接將他定義為單槍匹馬殺上山的高手。
這第一重哨亭的黑衣人,判斷的很準確。
所以,他們全都死了,盡管他們都有著地階武者的水準,各自修有過人的武學。
可是,在方平安純粹的一刀麵前,他們的武學都是花裏胡哨。
一刀下去,管你什麼拳法,劍法,步法。
擋得住,躲得開,生!
擋不住,躲不開,死!
就是這麼簡單而純粹。
“滋溜~”
哨亭內,一共六個黑衣人,除開跑去報信的那個黑衣人,剩下的五個黑衣人俱是淌著血,斃命在方平安的兩步之內。
而劈了一上午的柴,又一去一回深山出挖筍,並且一路殺到此地,肚子已經有些餓的方平安。
在看到哨亭內石桌上,正擺著的燒雞,菜和暖身體的燒刀子後。
並不在意這哨亭內的環境,開心的抓起燒雞,就就菜和燒刀子,便美滋滋的吃了起來。
“哼哼,子,膽量不錯,殺了我們的人後,還敢這麼囂張的在原地等我們。,你到底是誰!”
就在方平安美滋滋的將石桌上剩餘的一隻半燒雞,外加四蝶菜,還有半壺燒刀子盡數下肚的功夫。
一名手持雙刀,生得如熊一般魁梧強壯的黑臉壯漢,帶著二十名黑衣人趕到了這裏。
“嗝~~”
“我叫方平安,是你們殺死的方長命的師傅,我並不是在原地等你們,隻是剛好肚子餓了,在這吃點東西。如果不是在這吃東西的話,你們應該就在山腰的莊子裏看到我了。”
滿足的打了個飽嗝,方平安俯下身,在地上一名黑衣人的衣服上擦了擦自己油膩的手,然後拎著手中的厚背大砍刀,走出了哨亭。
“好!好!好!老子混跡江湖十幾年,你是我見過的最狂的人!給我殺!”
聽到方平安平靜的話語,那黑臉壯漢頓時氣的臉都黑了,一揮手,跟在他身後的二十名黑衣人,便以一種奇特的順序,交叉衝刺著,殺向了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