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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九七章 平平無奇(1 / 2)

追風劍客林訴風,年逾四旬,身高六尺,長相平平無。 .

他的穿著質料一般,剪裁合身,看來也是平平無。

他手的劍也和市井鐵鋪隨處可見的鐵劍一般平平無。

武林大會若單單長相,他顯然是極容易被忽視的一個,不論最醜最怪的,還是最美最俊的,總不是平平無的。

溫不語和東方月相貌本不出眾,可前者傲氣外漏,後者過於秀氣,都算是特點鮮明,相較之下,容易被忽視的林訴風顯然更適合當個殺手。

林訴風不單長相平平無,資質也是平平無。

可牧鋒卻不敢忽視這個平平無的對手,甚至感到無頭疼。

“認真”兩字很簡單,可若是每件事都能做得無“認真”,再為平平無的人也會讓對手感到無頭疼。

牧鋒眼前的林訴風,正是一個每件事都做得無認真的人。

這個人打點幫派無認真,經營酒樓無認真,習武練劍時更無認真,好像他的一是別饒三五一般,總有用不完的精力。

醉紅顏從幫派到酒樓,從到下,點點滴滴,都被林訴風安排得妥妥當當,從未出現紕漏,不知情的人總會把林訴風當作是醉紅顏的大掌櫃,可細想之下又有哪間大酒樓的掌櫃會如此事無巨細,親力親為?

事實,醉紅顏酒樓最初便是由林家開的,那時酒樓還是個純粹的酒樓,在銅陵鎮有名氣,林訴風未到而立之年已撐起了酒樓的經營,而李弑是當地大富大貴李家的出走公子哥,二人相差十歲,本為點頭之交,卻因李弑一句話,林訴風便決定將酒樓拱手相讓,並以此為根基成幫立派,廣納俠義之士。

在林訴風十幾年如一日無認真的經營下,醉紅顏不斷壯大,而其至今也僅居長老之位。

在牧鋒看來,這樣的人簡直是個傻子,是個瘋子!

可他偏偏拿這個傻子,這個瘋子,毫無辦法。

他至少已攻出一百個回合,用離魂鉤在林訴風身打出了二十道傷口,守了五十個回合,毫發無傷。

高手之爭,目前情況而言,牧鋒當然是占盡優勢的一方。

但牧鋒卻很清楚,這二十道傷口均是皮外傷,對於他們這些習武之人而言,不過是撓癢癢罷了。

受先因素所限,林訴風第一反應速度並不快,所以牧鋒能山他。

可曆經後打磨,林訴風不僅抗打,應對也極其迅速,縱使牧鋒能在他身留下傷口,也難命要害,傷及『性』命。

故而,林訴風的防守雖非滴水不漏,卻讓牧鋒有種拳打棉花的感覺,看似招招致命,實則無傷大礙。

相反,林訴風一板一眼的進攻,看起來毫無威脅,卻反『逼』牧鋒不得一板一眼的做防。

要是從一而終,倒也罷了,可牧鋒已能感覺到這一板一眼的進攻在不斷提速!

牧鋒當然不會忘了林訴風的名號“追風劍客”,這種名號在江湖也實在是平平無,而且還是林訴風為自己取的,其意並不複雜:追趕風之速度的劍客!

在牧鋒看來,資質平平的人想要追風的速度,定是傻子瘋子,隻因他們絕無法辦到!

可隨著打鬥持續,牧鋒隻覺雙眼越發生疼,呼吸越發不自如,想吐口氣,便要喝下一肚子涼風!

林訴風腳下移動速度和手出劍速度已追了勁風的速度!

當!

當!

牧鋒左右手先後一震,旋即虎口吃痛,兩把離魂鉤盡數被繳!

眼見林訴風抖了個劍花,再行刺來,動作平平無,卻迅疾如風,轉瞬即至。

牧鋒心下大駭,生死一念間,內勁迸發,腳下一瞪,身形爆退兩丈!

牧鋒已非年少力壯之時,這瞬間脫身之法出於本能,卻對其身體造成不損傷。

他未能穩住身形,隻得蹲下身,雙手撐地。

看來正要垂頭咳血,卻見六道寒芒從其背『射』出!

林訴風似早已料到,不閃不避,舞劍『蕩』開六枚銀針,腳步不停,不給牧鋒喘息之機。

牧鋒倉惶向被擊落在一丈外的離魂鉤撲去,同時左袖一甩,又有十道暗器『射』向林訴風!

殺手身的暗器本不會多,若無法在出其不意間製敵,便用作最後一道保命手段,像東方月那般隻為封鎖敵人退路,便直接亮出身所有暗器的做法,委實愚蠢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