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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第3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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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個問句,宋子揚用的卻是肯定語氣。

兩人認識到現在也有六七年的交情了,任明堯上大學後的事他沒有不知道的。大學之前也聽過不少,說起喜歡的人——還是“初戀”這麼明確的對象,連排除法都不用做。

起初是某次宿舍裏兄弟聚餐喝酒,把酒桌上的挨個拉出來調侃。輪到任明堯時大家都納悶,這人硬件軟件沒有哪樣是拿不出手的,怎麼大學四年都快過完了,愣是沒談成過一回戀愛。

那天把他灌迷糊了才吐實話,原來是心裏裝著個人。

當時吐不多,隻知道他還沒來得及告白就把人給嚇跑了,沒成。後來機緣巧合見著他高中同學,聚一桌又喝大了,才從別人那兒吃到一嘴陳年舊瓜。

說是任明堯那個初戀對象,從小家裏條件不好,人長得卻標致,高三得了個小富婆的青睞,學都沒上完就跟著富婆享福去了。

宋子揚嘴上說人各有誌,不評價,但心裏多多少少是有點瞧不上的。再說他兄弟這條件又不差,為那麼個沒眼界的小白臉念念不忘,真不值當。

任明堯嶄露頭角是在大三,之後一步一步往上走得很穩。有了自己的事業和圈子,更不愁沒感情可談。尤其去跟組的時候,一開始隻看外表常被誤會成新晉小生,再一問居然是能影響台詞分量的編劇,別提多吃香了。一幫人上趕著來貼他那張冷臉。

劇組住個酒店,半夜有人送上門的情形都碰到過多少次,可從沒見他開過門,給過誰好臉色。

就因為這個初戀還擱在心裏。

“就見這麼一麵,你怎麼知道這麼詳細,還已為人父。”宋子揚道,“人家說什麼你就信什麼。你見著孩子了?”

他是隨口一說,沒想到任明堯會應:“見了,長得很像他。”

“……”

那是真有家了。

宋子揚歎了口氣。要不怎麼說是生活呢,大家都活得很現實。

“能遇上也難得……算是個好事兒吧?你想呢,起碼親眼見過了,就不用再惦記了。”他真心實意道,“聽哥一句勸,以後這念想該斷就斷,人家都翻篇兒了你還惦記什麼呢?”

以前提起這事他不是沒勸過,任明堯都是表麵敷衍幾句聽完就扔,壓根不往心裏去。固執得要命。

今天當頭一棒,都不用他再多費口舌,也肯定能往心裏去了。去得死死的。

小助理安排的“體驗生活”算是沒白來。

“不說這個了。”

看他被打擊得不想吱聲,宋子揚主動岔開話題,“下周體檢,小魚托我提醒你。你記得去啊,實在記不住就跟助理說一聲,讓她提醒你。”

“知道。”任明堯說。

茂華是座二線城市,麵積不大,常住人口隻幾百萬,好大學也隻有一座211,不算出名。年輕人留下的大多都是本地人,生活節奏不緊不慢,圖個安逸。

任明堯大學畢業後回到這座城市,買了房子定居。市中心的三室一廳,去年剛交房。

回到家時阿姨恰好打掃完房間,客廳裏留著淡淡的清潔劑香味,聞起來很涼。他說了聲辛苦,送她出門,才從客廳的茶幾底下摸出煙,含在嘴裏點著了一根,漫不經心地踱著步子去陽台。

他不喜歡做家務。一百八十平的房子,除了臥室和書房,其他地方幾乎都不怎麼用到,更別提出差不在家的時間。每周請阿姨來打掃一遍就夠了。

陽台也被打掃過,乘涼的藤椅和小方桌都被擦拭得幹幹淨淨。他拿了隻煙灰缸坐下,從十九樓看下去,整座城市和沙盤玩具沒什麼兩樣。隨便指指哪棟大樓哪條街,他都能叫得上名字。

初一到高三,他曾經在這裏生活過六年。

過去他和程識常在周末約著一起去逛書店。程識家裏條件確實不好,除了義務教育的課本,老師偶爾布置買教輔資料,就拉著他去二手書店碰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