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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不堪的過往(1 / 2)

淩晨三點。

晚秋的夜已經初顯威力,清冷的厲害。

空無一人的街道,路燈排著整齊的隊伍站立著。

散發著昏黃的光,凸顯寂寥。

D省是全國空氣指標最高的城市,綠化方麵自然頗為耗費了政府的一番心思。

城市中到處綠植滿地,隨處都能找到街心公園。

那些公園每天都有專人打掃,整潔又漂亮。

公園之中到處都擺放著木質的長椅。

每到豔陽天,總有老人和孩子在裏麵玩耍或小憩。

晚上,行人走盡之時,這裏又會變成那些流浪漢,落魄者的棲身之地。

而此時,林姍就在這街心花園的一個小角落裏,抱著肩膀坐在刷了紅漆的木質長椅上。

纖瘦的身子被路燈照射著,在地上投下小小的黑影,看起來格外淒涼。

她身上依舊穿著那件寶石藍的長裙。

當時穿上的時候,隻想著那個顏色會襯托著她膚色難看。

更容易迷惑那些保鏢,逃出夜魅。

卻忘記外麵的天已經涼了,而那長裙連個衣袖都沒有。

林家大宅此時早已鎖門,她隻能硬生生的凍著,在這流浪漢棲身的地方熬到天亮。

一陣涼風吹來,盡管林姍已經抱著肩膀,卻依然被凍得瑟瑟發抖。

加上在夜魅跳了那麼長時間的舞,肚子也開始抗議,饑寒交迫。

蜷縮著身子,林姍雙手抱肩,縮著肩膀頭的姿勢如同一個沒有安全感的嬰兒。

勾唇苦笑,滿眼自嘲。

這就是她作為林家正牌千金的生活,夜宿街頭,無人問津。

在D省上流社會的圈子裏,甚至沒有人知道顯赫的林家還有她這個千金的存在。

因為,自從王豔茹帶著林玉嬈和林天賜姐弟倆進門,她就再也沒被公開過。

不管什麼應酬,林儒君都是帶著王豔茹和那後進門的一雙兒女去。

理由,是她不會說話,長得醜,沒有名媛千金該有的氣質。她去了,隻會給林家丟臉。

林儒君的嫌棄,王豔茹的嘲諷,以及林家那對兄妹的欺辱曆曆在目。

林姍坐在木質長椅上,忍不住用雙手捂了臉。

她告訴自己,無所謂,不要讓那些人傷害到自己,故作堅強的笑聲裏卻已然帶了哭腔。

滾燙的淚珠更是收也收不住,順著指縫鑽出來,沾濕了她白皙的手背。

最後,才掉落在地上,沾了泥土,浸入塵埃。

她多傻呀!

小時候,聽著他們對她的批評和嫌棄,她就真的覺得自己很差,覺得自己給死去的媽媽丟臉了。

所以,林儒君才一樣的兒女兩樣對待,對她不聞不問。

現在想想,若真是那樣,為什麼不管她做多少努力,都換不來父親一個慈愛的眼神?

為什麼王豔茹母子明目張膽的打她罵她虐待她,那個掛著她父親頭銜的男人都看不見?

不,不是看不見。

他隻是和王豔茹站在了同一戰線,想要把她趕出那個家。

不然,不會她和林玉嬈上同一所大學。

林玉嬈每天回家,她就要住校。

還美其名曰,林玉嬈身子骨弱,沒有她那麼自立。

不會外界的人都知道林儒君有一兒一女,根本不知道她林姍這個人。

她的確自立!

從四歲開始自己照顧自己,連傭人都不會伺候她。

衣服自己洗,吃的自己找,不自立她就得死。

而林玉嬈所謂的身子骨弱,隻表現在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上。

欺負她,對她拳打腳踢的時候,從來都是力氣十足。

下手之處,常常都是留下片片淤青,十天半月的都褪不下去。

也就是這幾年,林玉嬈打不過她了,才避免了隔三差五的拳打腳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