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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錦衣、夜行、返鄉(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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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斷與陳標的電話,沈崇轉到台式機上繼續寫腳本,用掉二十幾分鍾時間,搞定。

這次他動手之前先與鼠爺打了電話,鼠爺讓他別輕舉妄動,科信處出麵與協作單位溝通一下。

又等二十分鍾,溝通完畢,合法作妖,沈崇的腳本正式啟動,更全麵的掃描樂縣這兩年的失蹤人口卷宗。

腳本效率就高多了,不到五分鍾後,另外兩份卷宗就被篩選到了他麵前。

依然是兩起人口失蹤案,受害者依然是兩個八歲左右的小學男生!

很遺憾,另外兩起案件都沒有目擊證人,更沒有找到任何掙紮搏鬥甚至殘留的痕跡。

那兩個孩子憑空消失得更徹底,簡直原地蒸發,也無法得知具體的案發地點。

沈崇在瀏覽器裏打開地圖,挪到樂縣地界,放大,將中興鄉小那男生失蹤的地點打了個大大的標記。

隨後又將目標轉到另外兩個孩子頭上,一個來自緊鄰中興鄉的盤龍鄉,另一個來自盤龍鄉另一側的臨江鎮。

這三個孩子失蹤的區域剛好連成了一條直線!

作案者是同一人的概率極大,難怪斬妖後來又反複去查探過多次,可惜都無功而返。

除此之外,從盤龍鄉往東,再穿過臨江鎮,就是沈崇的老家牌樓鎮!

他又確認了一下臨江鎮那名失蹤兒童的身份,眉頭皺得更緊。

這孩子的父母竟是“自己”認識的人,準確來說是前身認識的人。

當年沈崇雙親亡故之後,正讀初中的他無心學習,成績一落千丈,在牌樓鎮當過一段時間所謂的流子混子。

因為挺能打,性子憨直下手狠,那時候的沈崇還小有名氣和勢力,沒少與隔壁臨江鎮的大小混子打交道。

那孩子的父親便是當年臨江鎮上的混子之一,與沈崇還打過幾次架,後來倒是說和了。

沈崇考了蜀都體校留在大城市,那混子哥們則留在老家,隱約聽說後來改邪歸正做起了豬肉小生意,變成個本分人安心過日子。

那人結婚結得早,不滿二十就有了個男娃,先辦酒先生娃,到年齡才去補的證。

唉……

如果那孩子沒死話,現在也該九歲了。

沈崇再又看了下警務部門無可奈何交出的結案說法,覺著可笑。

官方的解釋是學生放學後偷偷下河遊泳溺水失蹤,但沒能找到屍身。

溺亡,的確是很多鄉鎮孩子長大路上的攔路虎,每年都有許多孩子栽在看似無害,實則要命的清清潭水裏。

不少鄉鎮學校的領導與教師,更是對此畏之如虎,對學生三令五申依然阻止不了。

教師們再負責也不可能把鄉場上的每個孩子都送回家,農村娃分布在四麵八方,上學少則走幾裏路,多則十裏路。

但這事不可能是溺亡啊。

臨江鎮上那哥們的娃出事可在初春,這涼颼颼的天氣沒人喜歡下水吧。

但地方警務部門能怎麼辦呢?

就連斬妖都沒能揪出歹徒來。

沈崇長歎一聲,開始在腦子裏進一步搜腸刮肚找尋關於那哥們的記憶。

記得當初他和自己一般,也是臨江鎮上的“英雄豪傑”,甚至更上道,身上還紋了左青龍右白虎。

雖是廉價紋身,但他打架時把上衣一脫,那光膀滿身橫肉配上紋身的樣子,倒也氣勢十足。

他即便成了賣肉屠夫,平時屠刀在手,也必不會弱了氣勢。

但他好好的孩子養到八歲,一年前憑空給沒了,再是英雄漢也難過這無情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