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訛了人家的錢,最後還一樣是還給了人家,自己傳家寶的椅子還摔爛了,真是活該!”
當蘇歆甜聽到楊林說到椅子摔壞了的時候,這丫頭也忍不住有些“大仇得報”的快感。
“這個……算是反轉了吧。”
楊林看了她一眼,笑道:“這個……倒也不算是反轉,你想要反轉,那麼這個故事就不能在這裏結束。”
“下麵還有?”
“故事嘛,編一編總是會有的。”
“那你接著編!”
“那老頭眼見自己的傳家寶變成了一堆破木頭,無賴勁兒又上來了。不等我舅走,又一次躺在了車軲轆前麵……”
普通人偶爾幹一件壞事,嚴格意義上來說很難直接將其定義成一個壞人。
壞人之所以能稱之為壞人,就是他們沒有普通人作為一個人的行為底線,一切皆以自身的利益出發。
很顯然,這個老頭就是這樣的人。
他撒潑,他打滾,他死活不讓劇中主角離開。
可主角已經明確表示,他要的是椅子,現在椅子壞了,他不要了。
老頭依然不依不饒,他說既然之前簽有了口頭協議,那就一定要執行,要不然就是違約。
有的人就是這樣,你跟他講法律,他跟你耍流氓,而當你跟他耍流氓的時候,他又跟你講法律了。
主角雖然心善,卻並不是傻子。
他是喜歡老物件也喜歡倒弄一些木匠活,卻實在不想再跟這個老頭有任何交集。
可有句話說的好,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老實人碰見無賴,你同樣是毫無辦法的。
死纏爛打了半個小時,主角終於還是架不住這老頭的無賴,答應將那一堆木頭買下來。
當然,這不可能再按照原價了。
隻能按照“零件”以總共五百塊的價格買了下來。
不過,在主角要付錢的時候,他這一次留了一個心眼。
“想要拿這個錢,沒有問題,你這些東西我也接了,但是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反悔,這換成誰也受不了不是?這樣,我們立一個字據,我以五百塊的價格收了你這一堆木頭,不管我拿他做什麼,或者改成什麼,你都無權再追討,可不可以?”
“那老頭心裏想著,本來一堆木頭也值不了幾個錢,能賣500塊還是因為這木料好啊。放在自己手裏就是一堆破爛,能賣500就是500吧。思量了一下之後,就點頭答應了我舅,雙方立好了字據,我舅給了錢,老頭給了那一堆零件。”
蘇歆甜聽到這裏,眨眨眼,疑惑道:“我感覺這還是虧了啊。”
虧了麼?楊林想了想,放在現在的確是虧了,畢竟這會還不流行車珠子呢。
“虧也不算虧吧,畢竟黃花梨名貴的很,隻是不成器的話,價格會有很大的折扣,但嚴格來說也不算虧,原本我舅打算趕緊走,把這事兒就了解了,可沒有想到……”
那個老頭拿到錢之後,像是放下了一件心事,轉而開始得意洋洋地教育起了兒子。
過日子要精打細算,你看這樣一堆木頭,要是賣給收破爛的,頂多二十塊錢,我賣給他就是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