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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理論要點闡述(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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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課程的性質、目的、內容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必修課程。它是適應大學生成長成才需要,幫助大學生科學認識人生,加強道德修養,樹立應有的法治觀念,成為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課程。作為德育的主渠道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陣地,“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是一門對學生進行馬克思主義理論和思想品德教育的課程。

學習這門課程的主要目的,就是從當代大學生麵臨和關心的實際問題出發,以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道德觀、法製觀教育為主線,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貫穿於教學的全過程,通過理論學習和實踐體驗,幫助大學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確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培養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法律素質,進一步提高分辨是非、善惡、美醜和加強自我修養的能力,為逐漸成長為德智體美全麵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打下紮實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礎。

課程內容主要涉及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道德觀、法製觀幾個重要方麵,具體教學內容包括理想信念教育、愛國主義與民族精神教育、人生觀與價值觀教育、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道德教育、社會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與法律規範教育、職業生活中的道德與法律規範教育、戀愛婚姻生活中的道德與法律規範教育、社會主義法律精神與法治觀念教育、我國基本法律製度與規範教育等。

二、學習這門課程的原則和方法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是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課程體係中的一門重要課程。這門課程具有深刻的思想性、較強的理論性、突出的綜合性、鮮明的實踐性等特征。要學好這門課程,必須端正態度,遵循科學的教育規律與原則,並運用正確的學習方法。

(一)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原則

第一,必須堅持以科學的理論為指導的原則。即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導,全麵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因為,這門課程傳授的是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社會主義的思想道德與法律知識,其知識體係的形成是以這些科學理論為基礎的。離開這些科學理論的指導,思想道德、法律知識的學習與研究很容易進入誤區、產生困惑,甚至走上錯誤的路徑。實踐證明,隻有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導下,全麵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思想道德與法律的教育教學才能更好地解釋社會現象、解決實際問題,大學生思想道德素質與法律素質才能更好地提升。

第二,必須堅持理論灌輸的原理。這門課程始終把引導大學生確立獻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幫助大學生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和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其知識體係既來源於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又緊密聯係現實生活和社會發展。馬克思主義的科學世界觀和人生價值觀不是天生的、自發的,而是一個科學體係。隻有在學習和實踐中認真掌握馬克思主義,才能保持正確的理想信念。因此,這門課程的教學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的灌輸原理。列寧曾指出,既然工人運動自身不可能產生社會主義意識,這種意識就“隻能從外麵灌輸進去”。隻有通過灌輸,工人階級才能認清自己的曆史使命,由自在的階級成為自為的階級,擔負起解放自己和全人類的曆史任務。如果不進行灌輸,單靠工人運動自身不但不能產生科學社會主義,反而會受到資產階級思想體係的支配。所以,向工人階級灌輸社會主義意識的過程,也就是排除資產階級思想體係影響的過程。雖然列寧闡發的灌輸原理產生在20世紀初的俄國革命時期並針對工人階級而言,但是這一原理並沒有過時,同樣適用於當代大學生思想政治理論教育。這裏講的“灌輸”,是指宣傳、學習和掌握馬克思主義這個過程的實質,而絕不是指方法層麵的做法。不要把“灌輸”誤解為強製性的“注入式”教育,也不是“填鴨式”的教育方式。灌輸原理強調教育者外在灌輸與接受教育者內在自覺接受的統一,在具體教育教學方式上,同樣強調從實際出發引導式、討論式教學等。如果教學中淡化或回避理論灌輸,言不及義,簡單地迎合學生低層次需要,表麵上熱熱鬧鬧、花樣翻新,最終是解決不了學生的實際問題的,也無法實現課程教學的目的。

第三,必須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具有深刻的思想性和較強的理論性,理論學習是非常重要的,它是一個前提條件。但是,理論學習與課程講授不是空洞說教,而是要緊密聯係實際。針對大學生在學習、生活、工作等方麵遇到的種種問題,既可以運用理論來分析問題,尋找解決問題的途徑與方式,又可以運用實際生活中的典型案例、事例來進行分析,加深對理論的理解與把握。大學生掌握這門課程的內容,也隻有在學習和實踐的過程之中,才能真正領會其實質。

第四,必須堅持知行合一的原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具有思想性、理論性、實踐性的特征,這就要求課程的學習必須堅持知行合一的原則。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還是實踐,如果隻單純地掌握理論知識,把條文背得滾瓜爛熟,而缺乏實際的技能,或者與社會道德法律規範背道而馳,這樣的學習就失去意義,甚至適得其反。從教育角度來看,“知行合一”是一個由知到行、再由行到知的不斷循環的過程。一方麵,要重視理論的作用,通過理論學習來加快個體主觀世界的改造,提升理性思維與綜合素質;另一方麵,要把理論知識運用於實踐,知行統一,言行一致,在實踐中去感悟人生的真諦和價值。

(二)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方法

根據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原則,教師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教學過程中,可以引導學生采用以下方法來增強學習的效果:

第一,學思結合。孔子曰:“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任課教師要教導學生不僅要認真聽課、看書學習,而且要聯係書本知識與實際情況進行積極的思考,打通各種知識之間的聯係,尋找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點,努力做到融會貫通、舉一反三,真正把書本知識轉變成自己的價值觀念與行為習慣。

第二,學以致用。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不是為了背條文、應付考試,也不是為了應付學校與老師,而是為了學生自己的成長成才。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如果隻停留在書本知識階段,就失去課程真正的價值。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就是要學以致用,即帶著問題去學習,用學到的理論知識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隻有這樣,知識的學習與理論的掌握才能更深刻全麵,學習的效果才得以體現,學生的學習興趣才能保持與提高。

第三,交流監督。雖然說“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學習需要個體的努力,特別是需要加強個人修養,但是,這並不等於學習此課程隻是單個人的行為。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同樣需要學生群體積極地參與,同學之間相互的交流,這樣,不僅可以活躍課堂教學氛圍,而且可以增進學習效果。而且,由於這門課程的實踐性特別強,這就要求學生在日常生活中要對照思想道德與法律規範進行相互督促,相互促進,以達到相互提高的目的。

三、我國思想品德課程設置的曆史沿革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設立經過了一個漫長的曆史沿革過程。大學生思想品德課程是我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程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新一輪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改革之際,回顧思想品德課程設置的曆史,對於加強和改進這門課程的教學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與參考價值。

(一)思想品德課程的設立及其曆史背景

思想品德課程的設立是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這類課程的出現與我國改革開放的大背景直接相關,是在基層教育機構的思想政治教育創新性實踐經驗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文化大革命”以後恢複高考初期的幾屆大學生一方麵專業學習非常勤奮,另一方麵關心政治、思想非常活躍。在社會大變動以及出現曆史性轉折的時期,新舊思想觀念的衝突非常尖銳,社會思潮極其複雜。在這樣一種複雜的社會環境下,大學生群體中對人生、理想、道德、情操等問題出現了彷徨和困惑。最具典型性的事件是1980年5月《中國青年》雜誌刊登的一封署名“潘曉”的讀者來信“人生的路為什麼越走越窄?”,其後引發了長時間的、大規模的人生觀大討論。青年大學生思想上的困惑迫切地需要得到回答、解釋。當時,高等學校一般每周安排一次思想政治教育的時間,一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便利用政治學習的時間對學生中存在的問題集中進行討論和講述,有的則開設專門的講座來解答學生的思想困惑。這樣,一些有針對性的思想教育活動進入了課堂,並受到學生的普遍歡迎。在此基礎上,一些高校利用部分政治學習時間專門開設思想品德課,從而使得有針對性的大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活動“課程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這一創新舉措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也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與支持。

1982年10月,教育部專門下發《關於在高等學校逐步開設共產主義思想品德課程的通知》,提出“為了培養學生成為有革命理想、講革命道德、守革命紀律、有文化的又紅又專的人才,有必要把共產主義思想品德課作為一門必修課,納入教學計劃。各高等學校可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逐步開設這門課程”。教育部這一文件下發後,多數高校先後開設思想品德課程。1984年9月,教育部又下發了《關於高等學校開設共產主義思想品德課的若幹規定》,並製訂了《共產主義思想品德教學大綱》(試用本)。這樣,思想品德課程“終於在1984年成為高校的一門必修課,成為進入課堂的又一思想政治教育渠道”。

(二)思想品德課程發展的幾個階段

自20世紀80年代初期至今,思想品德課程大致經曆了這樣幾個階段:

1.起步階段(1982-1987)

1982年10月,教育部《關於在高等學校逐步開設共產主義思想品德課程的通知》實際上是從全國性教育主管機構層麵肯定了思想品德課程的意義與價值,提出了要把思想品德課作為必修課來設置的發展方向,但是,此文件中對思想品德課的課時安排是“形勢任務教育和思想品德課可利用每周一次的思想政治教育實踐,平均每周兩學時”。在教學大綱、教學內容以及教材方麵,此文件提出“共產主義思想品德課的教學大綱和教學參考資料由各省、市、自治區或高等學校組織編寫,在教學過程中逐步完善”、“具體內容由各校根據情況統籌安排”。可見,此時的思想品德課程從全國範圍來說尚未實現“課程化”。經過兩年的探索與實踐,在總結各高校經驗的基礎上,教育部於1984年9月製訂並頒發了《關於高等學校開設共產主義思想品德課的若幹規定》。這一規定對共產主義思想品德課的任務、內容、教學原則、課時安排、師資隊伍、教學機構等作了詳細的規定,同時,教育部還組織製訂了《共產主義思想品德教學大綱》(試用本),從而使得思想道德修養課“課程化”,正式成為全國性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