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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病危通知書的鄭重提示(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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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曼新一笑:“毛主席說過,既來之,則安之。至於我怕不怕,那就看您的了。”

“為什麼?”科主任一時不解地問。

“因為我現在的小命就掌握在您的手術刀上了。”

不知是張曼新的話起了什麼作用,還是科主任從張曼新非凡的表情中感到他可以暫時不做手術也能正常生活和工作,便以商量的口吻征求他的意見,是否再觀察一年,如果一年後病情有發展,再做手術也不遲。

“我是一切聽您的。”張曼新爽朗地回答。

就這樣,進了手術室的張曼新又被推了出來。

周雪影見到兒子,上前抓住張曼新的手,哽咽地說:“曼新,你年紀也不算小了,又得了心髒病,以後可不能像過去那樣幹什麼都拚命了呀!”

“媽,我這不是挺好嘛。要不,醫生怎麼不給我做手術了呢!”

“你不要再哄我了。我知道你得的這種病有多麼嚴重。你以後再不注意,萬一有個好歹,媽可也就活不成了。你要心疼媽,就把自己的身體養好,媽還能多活幾年。”

“好了,媽,我會記住您的話的。”

張曼新向筆者談起他的前半生,說曾經有好幾次幾乎與死神擁抱。

一次是在銀川,與蹦蹦的生身母親離婚期間。那時他覺得心裏很難過。離婚吧,四個孩子誰來照管?不離吧,母親周雪影由於受了兒媳婦的羞辱跑到上海就是不回家見張曼新。為此,張曼新感到兩頭為難,心裏異常苦悶,曾想一蹬腿告別這個煩惱的人世。

再一次是在寧夏農建十三師三團十三連時,他妹妹和他的前妻吵架,由於看法不同,他左勸不是,右勸不是,一氣之下,喝了高濃度的敵敵畏,多虧醫生及時搶救,才保住性命。

還有一次,張曼新由法蘭克福乘坐飛機回布達佩斯。當飛機起飛不久,突然發生機械故障,便立即返航。飛機在法蘭克福機場盤旋了七八圈,總是落不下來。這時,機艙內的乘客,哭的哭,叫的叫,驚慌失措。張曼新卻告誡自己要保持冷靜。他打開密碼提箱,將現金和手機放進去,然後關好,閉目養神,鎮靜自如,後來幸虧飛機迫降成功。

張曼新詼諧地說:與死神打過照麵的人,就視死神為朋友了。以後,麵對死神將無所畏懼,什麼艱難呀,風險呀,會從容處之。

談到此,他引申道:這幾年搞“華聯會”,風風雨雨,諸多的磨難,甚至可以講是出生入死,不都一步步地闖過來了麼?

其中有沒有委屈呢?又有沒有傷感呢?

有。

特別是在一門心思為開拓“華聯會”的事業和為維護旅匈華胞的利益而全身心地奉獻卻又不被理解甚至是遭到誹謗的時候。

張曼新具體說道,前兩年,他曾給當時任中國駐匈牙利特命全權大使的陳之騮寫過一封信,那感懷的情緒,像一份不是遺囑的遺囑。

這個不是遺囑的遺囑具體怎麼寫的,張曼新至今記憶猶新。

那是在一個漆黑的午夜。

在這之前因故受到無端非議的張曼新,獨自在“華聯會”辦公室伏案疾書,倍感委屈的他隨著澎湃的心潮,任筆端蘸著滿眶的淚水,洶湧傾瀉!

陳大使,我向您訴說了這幾年搞“華聯會”過程中的所作所為和所思所想。

既不是表功,也不是氣餒,而是向您吐一吐久已梗阻在喉嚨裏的肺腑之言。

每當我受到家人責怪的時候,或者被別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時候,甚至被別有用心的人惡語中傷的時候,我就常常捫心自問:我真的傻麼?我真的是想通過搞“華聯會”沽名釣譽麼?

然而,我每次問來問去,得出的結論都是:我既不傻,也不是想通過搞“華聯會”出風頭,或者是想撈什麼油水。

這種認識上的差異,既是站的角度不同,因而權衡利弊的標準不同,也可以說是人生的追求不同。

不是麼?

大家出國,起初都是為了一個目的:賺錢,賺更多的錢,恨不得一夜之間變成億萬富翁。

我開始何嚐不是如此呢?

可後來,我卻放著生意不做了,放著錢不賺了,一門心思搞起了“華聯會”。我要是繼續做生意,每年怎麼也能掙上二十萬美金,以五年計算,那就是一百萬美金的收入。

可是,我這五年放棄了對金錢的追求,為的全是華人的利益,不但自己不掙分文薪水,反而每年還大把大把地往裏貼。如果把這幾年各種費用支出及捐獻的數目全部加在一起,足有數十萬美金,折合成人民幣就是幾百萬呀!

說實話,這幾百萬元人民幣,如果放在海外華人中的巨富身上,可能是九牛一毛。可是,這些錢對於才出國五六年又有四五年拿出全部精力搞“華聯會”的我來說,就不是一個太小的數目了。

還有,搞“華聯會”,有一個時期幾乎整日裏把腦袋掖在褲腰帶上。

陳大使,這您是知道的。

特別是九五年,為了嚴厲打擊華人社區中的個別犯罪分子,為廣大華商創造一個安定的經商和生存環境,我毫不猶豫地站在了鬥爭的最前列,把自己的電話號碼公布給全體旅匈華胞,作為舉報電話。這樣一來,華人社區的個別犯罪分子當然會把我視為眼中釘、肉中刺,必欲置於死地而後快,他們不僅叫囂要出資二十萬美金買我的腦袋,還氣急敗壞地揚言要殺掉我的全家。為了堅定我與犯罪分子鬥爭的決心,我是一步一把淚地把我的掌上明珠菲菲過繼給西班牙的一個朋友的。

陳大使,您清楚,搞“華聯會”,不是哪一個人的主觀願望,而是當時旅匈華胞生存的客觀需要。這話既不是“客裏空”,也不是什麼“大道理”。

那時的布達佩斯華人社區,一些犯罪分子為非作歹,大肆魚肉同胞,搶劫、綁架、暗殺,無所不用其極。而立足未穩的華胞由於語言不通和不諳所在國的法律,一盤散沙,群龍無首,任人宰割,惶惶不可終日。

是“華聯會”為廣大華胞撐了腰。從而,“華聯會”成了旅匈華胞的“主心骨”。

陳大使,說真的,搞“華聯會”,不是沒有好處可撈,也不是沒有油水可沾。是我不想撈也不想沾。

比如一鬥“四虎”時,“四虎”市場老板講隻要我對他拍賣商亭使用權來個不聞不問,配合他達到他該達到的目的,他就背地裏塞給“華聯會”和我六十萬美元。無疑,六十萬美元的誘惑力是巨大的。有了這六十萬美元,如果回到國內存在銀行裏,靠吃利息一輩子也夠吃夠花了。可是,我要是私吞了這六十萬美元的昧心錢,就要使廣大華胞蒙受六百萬美元的損失。這種缺德事兒,這種出賣人格和國格的勾當,我能幹麼?

然而,一鬥“四虎”勝利了,廣大華商的損失避免了,可我得到了什麼呢?

當然,我得到了廣大華胞對我的信任,但也被一些人譏笑為傻瓜和白癡!

要說委屈,或者講氣憤,莫過於一鬥“四虎”中與屠永明合建“中國商城”的事情了。

陳大使,當時的實際情況您是清楚的,我也不想再重複。可事後,卻有懷疑甚至誹謗我與屠永明穿一條連襠褲,合夥騙取華商的錢。

這不是顛倒黑白和無中生有又是什麼?

我明明為維護廣大華商的利益不惜肝腦塗地,卻落了個“詐騙犯”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