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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三樁離婚案的寓意(1 / 2)

現實的世界委實像個萬花筒,燦爛、奇幻、迷離、多變。而圍繞男女之間的婚姻及情愛,又像七彩的光環,有折射生命的光束,有顯示熱情的彩柱,有表露冷酷的追光,有閃發眩迷的流瑩,讓你覺得生活在真實又不真實,具體又不具體的時空中——

三粧離婚案說明了什麼?既是提示,也是答案。其提示與答案間的運程盡在情節中。

是她背叛了他

清明時分,處於渾黃色調的北京一夜間被春姑娘的鍾情吻綠了。垂柳、迎春、玉蘭和白楊,春情勃發地抖擻著不可抑止的昂奮,活托出一幅“滿街楊柳綠絲煙,畫出清明二月天”的生動畫卷。

午夜,被炫目的霓虹燈裝扮得分外妖嬈的鬧市區依然閃爍著誘人的魅力。魅力的誘人為靚女倩男提供了銷魂的魔杖。此刻,滿臉被興奮洇紅的她飄然地旋出了卡拉OK廳,像一片被風揚起的花瓣兒。緊隨其後的,是一個風度翩翩的男士。筆挺的淺灰色高檔西服,咖啡色“大款”式牛皮鞋鋥光淨亮,身高一米八○以上,一個魁梧而標致的男子。他緊跟幾步,右手大膽地攬著她那已經算不上纖細的腰,壓低嗓音喚著她的昵稱:“萍萍,我送你回家吧,好嗎?”

已經是半老徐娘的她醉眼矇朧地撩撥他一眼,嬌嗔地說:“不用,他現在不敢像過去那樣幹涉我的自由。”

她所指的“他”,無疑是她的丈夫寶珍。

她和寶珍結婚已經整整十年了。她和寶珍雖然不是青梅竹馬,但也是患難之交。那年,她母親身患偏癱,臥床不起。她父親幾年前已經去世。照料母親的擔子便沉重地落在她這個獨生女兒的肩上。那年,寶珍恰巧和患嚴重膝關節風濕病的母親搬到與她隔門的房間居住。寶珍的父親也是幾年前去世的。不久,她與寶珍相識了。寶珍那陣兒還沒有找到正式工作,她卻剛上班不久,寶珍便每天抽空幫助照料她母親。她很感激寶珍,寶珍又長她三歲,她便對寶珍以哥相稱。寶珍除了文化程度不高外,論長相,論人品,她都感到很滿意。後來,由於她媽的撮合,她與寶珍便“洞房花燭夜”了。

新婚的生活是甜蜜的。她和寶珍一年後有了個聰明伶俐的女兒。但是,之後的日子便進入無休止的“持久戰”中。寶珍三年前辭去工廠的差事到出租汽車公司去開“麵的”,成了個現代“拉洋車”的。每天天一亮出去,晚上八九點鍾後才回來,開一天車累得賊死,進門而咂地喝上二三兩白酒,說是解解乏,有時顧不得刷牙洗腳,躺在床上便死豬似地鼾然大睡。扔掉鐵飯碗去開出租車,哪一個不是為了賺點錢?所以,什麼星期天,什麼每周工作不得超四十四小時,對寶珍都是“天方夜譚”。照顧孩子,忙活家務,她並無怨言。然而,使她最忍受不了的是感到缺乏家庭樂趣和不能像正常女人一樣過夫妻生活。孤獨、苦悶、怨憤使她一次比一次怒不可忍地向寶珍發出質問:“你說,難道人活一輩子就是為了錢嗎?要是那樣,你當初何必不買個錢匣子當老婆呢?!”可寶珍呢,每次都不急不火:“如今是市場經濟,沒有錢,將來拿什麼供女兒上大學,又拿什麼買房子,老了靠什麼安度晚年呢?”她每次聽了都覺得寶珍的話不無道理,可事後又孤寂難耐。

“你去跳舞吧,散散心,就不煩躁了。”寶珍無奈,隻得硬著頭皮動員她。

“去就去!”她一賭氣,真的進了舞廳,幾天下來,她不僅舞技大長,而且舞癮成嗜,一天不去都像丟了魂兒似的。

“你跳舞可甭給我跳出個‘第三者’!”寶珍不無擔心地叮囑。

“跳舞是為了增進身心健康,你以為跳舞都去搞不正當的勾當!”她大度地莞爾一笑,對寶珍的警告表示一種寬容。

其實,此時她已經與第一次跳舞就盯上她的那個風流男子成為固定舞伴了,並且將離異不久的他變成了意中人,而且已發生那種關係。

她不知不覺地回到家,一推屋門,見屋裏刺鼻的濃煙洶湧著。一打量,方看清寶珍還在一口接一口地吸悶煙。

“麗萍,我知道再勸你不去跳舞已經不可能了,因為你不去就失去了刺激,也失去了歡樂。你的情況我已經看出來了,常言說知妻莫如夫嘛。咱們離婚吧,誰叫我當初動員你去跳舞呢?!”寶珍還沒等她開口,悲哀地談出了自己的決定。

“那孩子歸誰?”她聽了一點兒都不感到意外,似乎她與寶珍離婚已是瓜熟蒂落。

“女兒歸我。”寶珍話出口如板上釘釘。

“不行,你整天在外邊跑,孩子你照顧得了嗎?”

她一聽開始發急,女兒是媽的心頭肉呀,她哪能不要女兒呢?

“我會給她請個保姆,總比你天天晚上泡在舞廳強!”

寶珍也視女兒為掌上明珠,故而當仁不讓。

“不行!我一定要女兒。不然,咱明天法庭上見!”

她發瘋地又晃腦袋又揮拳頭,樣子凶得像個發怒的母獅。

“法庭上見就法庭上見!”

寶珍吼聲如雷。

她與寶珍離婚已成定局。至於女兒歸誰,那不過是個程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