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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閑情(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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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畫

《隨園詩話》:“畫家有讀畫之說,餘謂畫無可讀者,讀其詩也。”隨園老人這句話是有見地的。讀是讀誦之意,必有文章詞句然後方可讀誦,畫如何可讀?所以讀畫雲者,應該是讀誦畫中之詩。

詩與畫是兩個類型,在對象、工具、手法各方麵均不相同。但是類型的混淆,古已有之,在西洋。所謂Ut pictura poesis,“詩既如此,畫亦同然”,早已成為藝術批評上的一句名言。我們中國也特別稱道王摩詰的“畫中有詩,詩中有畫”。究竟詩與畫是各有領域的。我們讀一首詩,可以欣賞其中的景物的描寫,所謂“曆曆如繪”。但詩之極致究竟別有所在,其著重點在於人的概念與情感。所謂詩意、詩趣、詩境,雖然多少有些抽象,究竟是以語言文字來表達最為適宜。我們看一幅畫,可以欣賞其中所蘊藏的詩的情趣,但是並非所有的畫都有詩的情趣,而且畫的主要的功用是在描繪一個意象。我們說讀畫,實在是在畫裏尋詩。

“蒙娜麗莎”的微笑,即是微笑,笑得美,笑得甜,笑得有味道,但是我們無法追問她為什麼笑,她笑的是什麼。盡管有許多人在猜這個微笑的謎,其實都是多此一舉。有人以為她是因為發現自己懷孕了而微笑,那微笑代表女性的驕傲與滿足。有人說:“怎見得她是因為發覺懷孕而微笑呢?也許她是因為發覺並未懷孕而微笑呢?”這樣地讀下去,是讀不出所以然來的。會心的微笑,隻能心領神會,非文章詞句所能表達。像“蒙娜麗莎”這樣的畫,還有一些奧秘的意味可供揣測,此外像Watts的《希望》,畫的是一個女人跨在地球上彈著一隻斷了弦的琴,也還有一點象征的意思可資領會,但是Sorolla的《二姊妹》,除了耀眼的陽光之外還有什麼詩可讀?再如Sully的《戴破帽子的孩子》,畫的是一個孩子頭上頂著一個破帽子,除了那天真無邪的臉上的光線掩映之外還有什麼詩可讀?至於Chase的一幅《靜物》,可能隻是兩條死魚翻著白肚子躺在盤上,更沒有什麼可說的了。

也許中國畫裏的詩意較多一點。畫山水不是“春山煙雨”,就是“江皋煙樹”,不是“雲林行旅”,就是“春浦帆歸”,隻看畫題,就會覺得詩意盎然。尤其是文人畫家,一肚皮不合時宜,在山水畫中寄托了隱逸超俗的思想,所以山水畫的境界成了中國畫家人格之最完美的反映。即使是小幅的花卉,像李複堂、徐青藤的作品,也有一股豪邁瀟灑之氣躍然紙上。

畫中已經有詩,有些畫家還怕詩意不夠明顯,在畫麵上更題上或多或少的詩詞字句。自宋以後,這已成了大家所習慣接受的形式,有時候畫上無字反倒覺得缺點什麼。中國字本身有其藝術價值,若是題寫得當,也不難看。西洋畫無此便利,“拾穗人”上麵若是用鵝翎管寫上一首詩,那就不堪設想。在畫上題詩,至少說明了一點,畫裏麵的詩意有用文字表達的必要。一幅酣暢的潑墨畫,畫著有兩棵大白菜,墨色濃淡之間充分表示了畫家筆下控製水墨的技巧,但是畫麵的一角題了一行大字:“不可無此味,不可有此色。”這張畫的意味不同了,由純粹的畫變成了一幅具有道德價值的概念的插圖。金冬心的一幅墨梅,篆籀縱橫,密圈鐵線,清臒高傲之氣撲入眉宇,但是半幅之地題了這樣的詞句:“晴窗嗬凍,寫寒梅數枝,勝似與貓兒狗兒盤桓也……”頓使我們的注意力由斜枝細蕊轉移到那個清高的畫士。畫的本身應該能夠表現畫家所要表現的東西,不需另假文字為之說明,題畫的辦法有時使畫不複成為純粹的畫。

我想畫的最高境界不是可以讀得懂的,一說到讀便牽涉到文章詞句,便要透過思想的程序,而畫的美妙處在於透過視覺而直訴諸人的心靈,畫給人的一種心靈上的享受,不可言說,說便不著。

音樂

一個朋友來信說:“……我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煩惱過。住在我的隔壁的是一群在×××服務的女孩子,一回到家便大聲歌唱,所唱的無非是些××歌曲,但是她們唱的腔調證明她們從來沒有考慮過原製曲者所要產生的效果。我不能請她們閉嘴,也不能喊‘通’!隻得像在理發館洗頭時無可奈何地用棉花塞起耳朵來……”

我同情於這位朋友,但是他的煩惱不是他一個人有的。我常想,音樂這樣東西,在所有的藝術裏,是最富於侵略性的。別種藝術,如圖畫雕刻,都是固定的,你不高興欣賞便可以不必寓目,各不相擾;唯獨音樂,聲音一響,隨著空氣波蕩而來,照直侵入你的耳朵,而耳朵平常都是不設防的,隻得毫無抵禦地任它震蕩刺激。自以為能書善畫的人,誠然也有令人不舒服的時候;據說有人拿著素扇跪在一位書畫家麵前,並非敬求墨寶,而是求他高抬貴手,別糟蹋他的扇子。這究竟是例外情形。書畫家並不強迫人家瞻仰他的作品,而所謂音樂也者,則對於凡是在音波所及的範圍以內的人,一律強迫接受,也不管其效果是沁人肺腑,抑是令人作嘔。

我的朋友對隔壁音樂表示不滿,那情形還不算嚴重。我曾經領略過一次四人合唱,使我以後對於音樂會一類的集會輕易不敢問津。一陣彩聲把四位歌者送上演台,鋼琴聲響動,四位歌者同時張口,我登時感覺有五種高低疾徐全然不同的調子亂擂我的耳鼓,四位歌者唱出四個調子,第五個聲音是從鋼琴裏發出來的!五縷聲音攪作一團,全不和諧。當時我就覺得心旌顫動,飄飄然如失卻重心,又覺得身臨歧路,彷徨無主的樣子。我回顧四座,大家都麵麵相覷,好像都各自準備逃生,一種分崩離析的空氣彌漫於全室。像這樣的音樂是極傷人的。

“音樂的耳朵”不是人人有的,這一點我承認,也許我就是缺乏這種耳朵。也許是我的環境不好,使我的這種耳朵,沒有適當的發育。我記得在學校宿舍裏住的時候,對麵樓上住著一位音樂家,還是“國樂”,每當夕陽下山,他就臨窗獻技,引吭高歌,配著胡琴他唱“我好比……”,在這時節我便按捺不住,頗想走到窗前去大聲地告訴他,他好比是什麼。我頂怕聽胡琴,北平最好的名手××我也聽過多少次,無論他技巧怎樣純熟,總覺得唧唧的聲音像是指甲在玻璃上抓。別種樂器,我都不討厭,曾聽古琴彈奏一段《梧桐雨》,琵琶亂彈一段《十麵埋伏》,都覺得那確是音樂,唯獨胡琴與我無緣。莎士比亞的《威尼斯商人》裏曾說起有人一聽見蘇格蘭人的風笛便要小便,那隻是個人的怪癖。我對胡琴的反感亦隻是一種怪癖罷!皮黃戲裏的青衣花旦之類,在戲院廣場裏令人毛發倒豎,若是清唱則尤不可當,嚶然一叫,我本能地要抬起我的腳來,生怕是腳底下踩了誰的脖子!近聽漢戲,黑頭花臉亦唧唧銳叫,令人坐立不安;秦腔尤為激昂,常令聽者隨之手忙腳亂,不能自已。我可以聽音樂,但若聲音發自人類的喉嚨,我便看不得粗了脖子紅了臉的樣子。我看著危險!我著急。

真正聽京戲的內行人懷裏揣著兩包茶葉,踱到邊廂一坐,聽到妙處,搖頭擺尾,隨聲擊節,閉著眼睛體味聲調的妙處,這心情我能了解,但是他付了多大的代價!他聽了多少不願聽的聲音才能換取這一點音樂的陶醉!到如今,聽戲的少,看戲的多。唱戲的亦竟以肺壯氣長取勝,而不複重韻味,唯簡單節奏尚是多數人所能體會,鏗鏘的鑼鼓,油滑的管弦,都是最簡單不過的,所以缺乏藝術教養的人,如一般大腹賈、大人先生、大學教授、大家閨秀、大名士、大豪紳,都趨之若鶩,自以為是在欣賞音樂!

在中西文化的交流中,我們的音樂(戲劇除外)也在蛻變,從“毛毛雨”起以至於現在流行×××之類,都是中國小調與西洋某一級音樂的混合,時而中菜西吃,時而西菜中吃,將來成為怎樣的定型,我不知道。我對音樂既不能做絲毫貢獻,所以也很坦然地甘心放棄欣賞音樂的權利,除非為了某種機緣必須“共襄盛舉”不得不到場備員。至於像我的朋友所抱怨的那種隔壁歌聲,在我則認為是一種不可避免的自然現象,恰如我們住在屠宰場的附近便不能不聽見豬叫一樣,初聽非常淒絕,久後亦就安之。夜深人靜,荒涼的路上往往有人高唱“一馬離了西涼界……”我原諒他,他怕鬼,用歌聲來壯膽,其行可惡,其情可憫。但是在天微明時練習吹喇叭,則是我所不解。“打——搭——大——滴——”一聲比一聲高,高到聲嘶力竭,吹喇叭的人顯然是很吃苦,可是把多少人的睡眠給毀了,為什麼不在另一個時候練習呢?

在原則上,凡是人為的音樂,都應該寧缺毋濫。因為沒有人為的音樂,頂多是落個寂寞。而按其實,人是不會寂寞的。小孩的哭聲、笑聲,小販的吆喝聲,鄰人的打架聲,市裏的喧豗聲,到處“吃飯了麼?”“吃飯了麼?”的原是應酬而現在變成性命交關的回答聲——實在寂寞極了,還有村裏的雞犬聲!最令人難忘的還有所謂天籟。秋風起時,樹葉颯颯的聲音,一陣陣襲來,如潮湧,如急雨,如萬馬奔騰,如銜枚疾走;風定之後,細聽還有枯幹的樹葉一聲聲地打在階上。秋雨落時,初起如蠶食桑葉,窸窸窣窣,繼而淅淅瀝瀝,打在蕉葉上清脆可聽。風聲雨聲,再加上蟲聲鳥聲,都是自然的音樂,都能使我發生好感,都能驅除我的寂寞,何貴乎聽那“我好比……我好比……”之類的歌聲?然而此中情趣,不足為外人道也。

下棋

有一種人我最不喜歡和他下棋,那便是太有涵養的人。殺死他一大塊,或是抽了他一個車,他神色自若,不動火,不生氣,好像是無關痛癢,使得你覺得索然寡味。君子無所爭,下棋卻是要爭的。當你給對方一個嚴重威脅的時候,對方的頭上青筋暴露,黃豆般的汗珠一顆顆地在額上陳列出來,或哭喪著臉作慘笑,或咕嘟著嘴做吃屎狀,或抓耳撓腮,或大叫一聲,或長籲短歎,或自怨自艾口中念念有詞,或一串串的噎嗝打個不休,或紅頭漲臉如關公,種種現象,不一而足,這時節你“行有餘力”便可以點起一支煙,或啜一碗茶,靜靜地欣賞對方的苦悶的象征。我想獵人困逐一隻野兔的時候,其愉快大概略相仿佛。因此我悟出一點道理,和人下棋的時候,如果有機會使對方受窘,當然無所不用其極,如果被對方所窘,便努力做出不介意狀,因為既不能積極地給對方以苦痛,隻好消極地減少對方的樂趣。

自古博弈並稱,全是屬於賭的一類,而且隻是比“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略勝一籌而已。不過弈雖小術,亦可以觀人,相傳有慢性人,見對方走當頭炮,便左思右想,不知是跳左邊的馬好,還是跳右邊的馬好,想了半個鍾頭而遲遲不決,急得對方拱手認輸。是有這樣的慢性人,每一著都要考慮,而且是加慢地考慮,我常想這種人如加入龜兔競賽,也必定可以獲勝。也有性急的人,下棋如賽跑,劈劈啪啪,草草了事,這仍就是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的一貫作風。下棋不能無爭,爭的範圍有大有小,有斤斤計較而因小失大者,有不拘小節而眼觀全局者,有短兵相接作生死鬥者,有各自為戰而旗鼓相當者,有趕盡殺絕一步不讓者,有好勇鬥狠同歸於盡者,有一麵下棋一麵誚罵者,但最不幸的是爭的範圍超出了棋盤,而拳足交加。有下象棋者,久而無聲響,排闥視之,闃不見人,原來他們是在門後角裏扭做一團,一個人騎在另一個人的身上,在他的口裏挖車呢。被挖者不敢出聲,出聲則口張,口張則車被挖回,挖回則必悔棋,悔棋則不得勝,這種認真的態度憨得可愛。我曾見過二人手談,起先是坐著,神情瀟灑,望之如神仙中人,俄而棋勢吃緊,兩人都站起來了,劍拔弩張,如鬥鵪鶉,最後到了生死關頭,兩個人跳到桌上去了!

笠翁《閑情偶寄》說弈棋不如觀棋,因觀者無得失心,觀棋是有趣的事,如看鬥牛、鬥雞、鬥蟋蟀一般,但是觀棋也有難過處,觀棋不語是一種痛苦。喉間硬是癢得出奇,思一吐為快。看見一個人要入陷阱而不做聲是幾乎不可能的事,如果說得中肯,其中一個人要厭恨你,暗暗地罵一聲“多嘴驢!”另一個人也不感激你,心想“難道我還不曉得這樣走!”如果說得不中肯,兩個人要一齊嗤之以鼻,“無見識奴!”如果根本不說,憋在心裏,受病。所以有人於挨了一個耳光之後還撫著熱辣辣的嘴巴大呼“要抽車,要抽車!”

下棋隻是為了消遣,其所以能使這樣多人嗜此不疲者,是因為它頗合於人類好鬥的本能,這是一種“鬥智不鬥力”的遊戲。所以瓜棚豆架之下,與世無爭的村夫野老不免一枰相對,消此永晝;鬧市茶寮之中,常有有閑階級的人士下棋消遣,“不為無益之事,何以遣此有涯之生?”宦海裏翻過身最後退隱東山的大人先生們,髀肉複生,而英雄無用武之地,也隻好閑來對弈,了此殘生,下棋全是“剩餘精力”的發泄。人總是要鬥的,總是要鉤心鬥角地和人爭逐的。與其和人爭權奪利,還不如在棋盤上多占幾個官,與其招搖撞騙,還不如在棋盤上抽上一車。宋人筆記曾載有一段故事:“李訥仆射,性卞急,酷好弈棋,每下子安詳,極於寬緩,往往躁怒作,家人輩則密以弈具陳於前,訥睹,便忻然改容,以取其子布弄,都忘其恚矣。”(《南部新書》)下棋,有沒有這樣陶冶性情之功,我不敢說,不過有人下起棋來確實是把性命都可置諸度外。我有兩個朋友下棋,警報作,不動聲色,俄而彈落,棋子被震得在盤上跳蕩,屋瓦亂飛,其中一位棋癮較小者變色而起,被對方一把拉住,“你走!那就算是你輸了”。此公深得棋中之趣。

放風箏

偶見街上小兒放風箏,拖著一根棉線滿街跑,嬉戲為歡,狀乃至樂。那所謂風箏,不過是竹篾架上糊一點紙,一尺見方,頂多底下綴著一些紙穗,其結果往往是繞掛在街旁的電線上。

常因此想起我小時候在北平放風箏的情形。我對放風箏有特殊的癖好,從孩提時起直到三四十歲,遇有機會從沒有放棄過這一有趣的遊戲。在北平,放風箏有一定的季節,大約總是在新年過後開春的時候為宜。這時節,風勁而穩。嚴冬時風很大,過於凶猛,春季過後則風又嫌微弱了。開春的時候,蔚藍的天,風不斷的吹,最好放風箏。

北平的風箏最考究。這是因為北平的有閑階級的人多,如八旗子弟,凡屬耳目聲色之娛的事物都特別發展。我家住在東城,東四南大街,在內務部街與史家胡同之間有一個二郎廟,廟旁邊有一風箏鋪,鋪主姓於,人稱“風箏於”。他做的風箏在城裏頗有小名。我家離他近,買風箏特別方便。他做的風箏,種類繁多,如肥沙雁、瘦沙雁、龍井魚、蝴蝶、蜻蜓、鯰魚、燈籠、白菜、蜈蚣、美人兒、八卦、蛤蟆以及其他形形色色。魚的眼睛是活動的,放起來滴溜溜的轉,尾巴拖得很長,臨風波動。蝴蝶蜻艇的翅膀也有軟的,波動起來也很好看。風箏的架子是竹製的,上麵繃起高麗紙麵,講究的要用絹綢,繪製很是精致,彩色繽紛。風箏於的出品,最精彩是“提線”拴得角度準確,放起來不“折筋鬥”,平平穩穩。風箏小者三尺,大者一丈以上,通常在家裏玩玩有三尺到六尺就很夠。新年廠甸開放,風箏攤販也很多,品質也還可以。

放風箏的線,小風箏用棉線即可,三尺以上就要用棉線數綹撚成的“小線”。小線也有粗細之分,視需要而定。考究的要用“老弦”:取其堅牢,而且分量較輕,放起來可以扭成直線,不似小線之動輒出一圓兜。線通常繞在竹製的可旋轉的“線桄子”上。講究的是硬木製的線桄子,旋轉起來特別靈活迅速。用食指打一下,桄子即轉十幾轉,自然的把線繞上去了。

有人放風箏,尤其是較大的風箏,常到城根或其他空曠的地方去,因為那裏風大,一抖就起來了。尤其是那一種特製的巨型風箏,名為“拍子”,長方形的,方方正正沒有一點花樣,最大的沒有超過九尺。北平的住宅都有個院子,放風箏時先測定風向,要有人帶起一根大竹竿,竿頂置有鐵叉頭或銅叉頭(即掛畫所用的那種叉子),把風箏挑起,高高舉起到房簷之上,等著風一來,一抖,風箏就飛上天去,竹竿就可以撤了,有時候風不夠大,舉竹竿的人還要爬上房去踞坐在房脊上麵。有時候,費了不少手腳,而風姨不至,隻好廢然作罷,不過這種掃興的機會並不太多。

風箏和飛機一樣,在起飛的時候和著陸的時候最易失事。電線和樹都是最礙事的,須善為躲避。風箏一上天,就沒有事,有時候進入罡風境界,直不需用手牽著,大可以把線拴在屋柱上麵,自己進屋休息,甚至拴一夜,明天再去收回。春寒料峭,在院子裏久了會凍得涕泗交流,線弦有時也會把手指勒得青疼,甚至出血,是需要到屋裏去休息取暖的。

風箏之“箏”字,原是一種樂器,似瑟而十三弦。所以顧名思義,風箏也是要有聲響的。《詢芻錄》雲:“五代李鄴於宮中作紙鳶,引線乘風為戲,後於鳶首,以竹為笛,使風入竹,聲如箏鳴。”這記載是對的。不過我們在北平所放的風箏,倒不是“以竹為笛”,帶響的風箏是兩種,一種是帶鑼鼓的,一種是帶弦弓的,二者兼備的當然也不是沒有。所謂鑼鼓,即是利用風車的原理捶打紙製的小鼓,清脆可聽。弦弓的聲音比較更為悅耳。有高駢《風箏》詩為證:

夜靜弦聲響碧空,宮商信任往來風。

依稀似曲才堪聽,又被風吹別調中。

我以為放風箏是一件頗有情趣的事。人生在世上,局促在一個小圈圈裏,大概沒有不想偶然遠走高飛一下的。出門旅行,遊山逛水,是一個辦法,然亦不可常得。放風箏時,手牽著一根線,看風箏冉冉上升,然後停在高空,這時節仿佛自己也跟著風箏飛起了,俯瞰塵寰,怡然自得。我想這也許是自己想飛而不可得,一種變相的自我滿足罷。春天的午後,看著天空飄著別人家放起的風箏,雖然也覺得很好玩,究不若自己手裏牽著線的較為親切,那風箏就好像是載著自己的一片心情上了天。真是的,在把風箏收回來的時候,心裏泛起一種異樣的感覺,好像是遊罷歸來,雖然不是掃興,至少也是盡興之後的那種疲憊狀態,懶洋洋的,無話可說,從天上又回到了人間,從天上翱翔又回到匍匐地上。

放風箏還可以“送幡”(俗呼為“送飯兒”)。用鐵絲圈套在風箏線上,圈上附一長紙條,在放線的時候鐵絲圈和長紙條便被風吹著慢慢的滑上天去,紙幡在天空飛蕩,直到抵達風箏腳下為止。在夜間還可以把一盞一盞的小紅燈籠送上去,黑暗中不見風箏,隻見紅燈朵朵在天上遊來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