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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閱讀(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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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的人喜歡誇耀門第,縱不必家世貴顯,至少也要是書香人家才能算是相當的門望。書而曰香,蓋亦有說。從前的書,所用紙張不外毛邊連史之類,加上鬆煙油墨,天長日久,密不通風,自然生出一股氣味,似沉檀非沉檀,更不是桂馥蘭薰,並不沁人脾胃,亦不特別觸鼻,無以名之,則名之曰書香。書齋門窗緊閉,乍一進去,書香特別濃,以後也就不大覺得。現代的西裝書,紙墨不同,好像有一股煤油味,不好說是書香了。

不管香不香,開卷總是有益。所以世界上有那麼多有書癖的人,讀書種子是不會斷絕的。買書就是一樂,舊日北平琉璃廠隆福寺街的書肆最是誘人,你邁進門去向櫃台上的夥計點點頭便直趨後堂,掌櫃的出門迎客,分賓主落座,慢慢地談生意。不要小覷那位書賈,關於目錄版本之學他可能比你精。搜訪圖書的任務,他代你負擔,隻要他摸清楚了你的路數,一有所獲立刻專人把樣函送到府上,合意留下翻看,不合意他拿走,和和氣氣。書價麼,過節再說。在這樣情形之下,一個讀書人很難不染上“書淫”的毛病,等到四麵卷軸盈滿,連坐的地方都不容易勻讓出來,那時候便可以顧盼自雄,酸溜溜地自歎“丈夫擁書萬卷,何假南麵百城”。現代我們買書比較方便,但是搜訪的樂趣,搜訪而偶有所獲的快感,都相當地減少了。擠在書肆裏瀏覽圖書,本來應該是像牛吃嫩草,不慌不忙的,可是若有店夥眼睛緊盯著你,生怕你是一名雅賊,你也就不會怎樣地從容,還是早些離開這是非之地好些。更有些書不裁毛邊,幹脆拒絕翻閱。

“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臥,人問其故,曰‘我曬書’。”(見《世說新語》)郝先生滿腹詩書,曬書和日光浴不妨同時舉行。恐怕那時候的書在數量上也比較少,可以裝進肚裏去。司馬溫公也是很愛惜書的,他告誡兒子說:“吾每歲以上伏及重陽間視天氣晴明日,即淨幾案於當日所,側群書其上以曬其腦。所以年月雖深,從不損動。”書腦即是書的裝訂之處,翻頁之處則曰書口。司馬溫公看書也有考究,他說:“至於啟卷,必先幾案潔淨,借以茵褥,然後端坐看之。或欲行看,即承以方版,未曾敢空手捧之,非唯手汙漬及,亦慮觸動其腦。每至看竟一版,即側右手大指麵襯其沿,隨覆以次指麵,撚而夾過,故得不至揉熟其紙。每見汝輩多以指爪撮起,甚非吾意。”(見《宋稗類鈔》)我們如今的圖書不這樣名貴,並且裝訂技術進步,不像宋朝的“蝴蝶裝”那樣的嬌嫩,但是讀書人通常還是愛惜他的書,新書到手先裹上一個包皮,要曬,要揩,要保管。我也看見過名副其實的收藏家,愛書愛到根本不去讀它的程度,中國書則錦函牙簽,外國書則皮麵金字,庋置櫃櫥,滿室琳琅,真好像是琅嬛福地,書變成了陳設、古董。

有人說“借書一癡,還書一癡”。有人分得更細:“借書一癡,惜書二癡,索書三癡,還書四癡。”大概都是有感於書之有借無還。書也應該深藏若虛,不可慢藏誨盜。最可惱的是全書一套借去一本,久假不歸,全書成了殘本。明人謝肇淛編《五雜俎》,記載一位“虞參政藏書數萬卷,貯之一樓,在池中央,小木為彴,夜則去之。榜其門曰:‘樓不延客,書不借人。’”這倒是好辦法,可惜一般人難得有此設備。

讀書樂,所以有人一卷在手往往廢寢忘食。但是也有人一看見書就哈欠連連,以看書為最好的治療失眠的方法。黃庭堅說:“人不讀書,則塵俗生其間,照鏡則麵目可憎,對人則語言無味。”這也要看所讀的是些什麼書。如果讀的盡是一些猥褻的東西,其人如何能有書卷氣之可言?宋真宗皇帝的《勸學文》,實在令人難以入耳:“富家不用買良田,書中自有千鍾粟。安居不用架高堂,書中自有黃金屋。出門莫恨無人隨,書中車馬多如簇。娶妻莫恨無良媒,書中自有顏如玉。男兒欲遂平生誌,六經勤向窗前讀。”不過是把書當作敲門磚以遂平生之誌,勤讀六經,考場求售而已。十載寒窗,其中隻是苦,而且吃盡苦中苦,未必就能進入佳境。倒是英國十九世紀的羅斯金,在他的《芝麻與白百合》第一講裏,勸人讀書尚友古人,那一番道理不失雅人深致。古聖先賢,成群的名世的作家,一年四季地排起隊來立在書架上麵等候你來點喚,呼之即來揮之即去。行吟澤畔的屈大夫,一邀就到;飯顆山頭的李白杜甫也會聯袂而來;想看外國戲,環球劇院的拿手好戲都隨時承接堂會;亞裏士多德可以把他逍遙廊下的講詞對你重述一遍。這真是讀書樂。

我們國內某一處的人最好賭博,所以諱言書,因為書與輸同音,讀書曰讀勝。基於同一理由,許多地方的賭桌旁邊忌人在身後讀書。人生如博弈,全副精神去應付,還未必能操勝算。如果沾染上書癖,勢必呆頭呆腦,變成書呆,這樣的人在人生的戰場之上怎能不大敗虧輸?所以我們要鑽書窟,也還要從書窟裏鑽出來。朱晦庵有句:“書冊埋頭何日了,不如拋卻去尋春。”是見道語,也是老實話。

讀書苦?讀書樂?

從開蒙說起

讀書苦?讀書樂?一言難盡。

從前讀書自識字起。開蒙時首先是念字號,方塊紙上寫大字,一天讀三五個,慢慢增加到十來個,先是由父母手寫,後來書局也有印製成盒的,背麵還往往有畫圖,名曰看圖識字。小孩子淘氣,誰肯沉下心來一遍一遍地認識那幾個單字?若不是靠父母的撫慰,甚至糖果的獎誘,我想孩子開始識字時不會有多大的樂趣。

光是認字還不夠,需要練習寫字,於是以描紅模子開始,“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再不就是“一去二三裏,煙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或是“王子去求仙,丹成上九天,洞中才一日,世上幾千年”。手搦毛筆管,硬是不聽使喚,若不是先由父母把著小手寫,多半就會描出一串串的大黑豬。事實上,沒有一次寫字不曾打翻墨盒硯台弄得滿手烏黑,狼藉不堪。稍後寫小楷,白折子烏絲欄,寫上三五行就覺得很吃力。大致說來,寫字還算是愉快的事。

進過私塾或從“人、手、足、刀、尺”讀過初小教科書的人,對於體罰一事大概不覺陌生。念背打三部曲,是我們傳統的教學法。一目十行而能牢記於心,那是天才的行徑;普通智商的兒童,非打是很難背誦如流的。英國十八世紀的約翰孫博士就讚成體罰,他說那是最直截了當的教學法,頗合於我們所謂“撲作教刑”之意。私塾老師大概都愛抽旱煙,一二尺長的旱煙袋總是隨時不離手的,那煙袋鍋子最可怕,白銅製,如果孩子背書疙疙瘩瘩地上氣不接下氣,當心那煙袋鍋子敲在腦袋殼上,砰的一聲就是一個大包,誰疼誰知道。小學教室講台桌子抽屜裏通常藏有戒尺一條,古所謂榎檚,也就是竹板一塊,打在手掌上其聲清脆,感覺是又熱又辣又麻又疼。早年的孩子沒嚐過打手板的滋味的大概不太多。如今體罰懸為禁例,偶一為之便會成為新聞。現代的孩子比較有福了。

從前的孩子認字,全憑記憶,記不住便要硬打進去。如今的孩子讀書,開端第一冊是先學注音符號,這是一大改革。本來是,先有語言,後有文字。我們的文字不是拚音的,雖然其中一部分是形聲字,究竟無法看字即能讀出聲音,或是發音即能寫出文字。注音符號(比反切高明多了)是幫助把語言文字合而為一的一種工具,對於兒童讀書實在是無比的方便。我們中國的文字不是沒有嚴密的體係,所謂六書即是一套提綱挈領的理論,雖然號稱“小學”,小學生誰能理解其中的道理?《說文解字》五百四十個部首就會使得人暈頭轉向。章太炎編了一個《部首歌》,“一、上、三、示;王、玉、玨……”煞費苦心,誰能背得上來?陳獨秀編了一部《識字讀本》(台灣印行改名為《文字新論》),是文字學方麵一部傑出的大作,但是顯然不是適合小學識字的讀本。我們中國的語言文字,說難不難,說易不易,高本漢說過這樣一段話——

北京語實在是一種最可憐的方言,總共隻有四百二十個音綴;普通的語詞不下有四千個,這四千多個的語詞,統須支配於四百二十個音綴當中。同音語詞的增進,使聽者受了極大的困難,於此也可以想見了……(見《中國語與中國文》)

這是外國人對外國人所說的話,我們中國兒童國語嫻熟,四聲準確,並不覺得北京語“可憐”。我們的困難不在語言,在語言與文字之間的不易溝通。所以讀書從注音符號開始,這方法是絕對正確的。

《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是舊式的啟蒙的教材。《百家姓》有其實用價值,對初學並不相宜,且置勿論。《三字經》《千字文》都編得不錯,內容豐富妥當,而且文字簡練,應該是很好的教材,所以直到今日還有人懷念這兩部匠心獨運的著作,但是對於兒童並不相宜。孩子懂得什麼“人之初,性本善”“天地玄黃,宇宙洪荒”?民國初年,我在北平陶氏學堂讀過一個時期的小學,記得國文一課是由老師領頭高吟“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全班一遍遍地循聲朗誦,老師喉嚨幹了,就指派一個學生(班長之類)代表他領頭高吟。朗誦一個小時,下課。好多首《詩經》作品就是這樣地注入我的記憶,可是過了五六十年之後自己摸索才略知那幾首詩的大意。小時候多少時間都浪費掉了。 教我讀《詩經》的那位老師的姓名已不記得,他那副不討人敬愛的音容道貌至今不能忘!

新式的語文教科書顧及兒童心理及生活環境,讀起來自然較有趣味。民初的國文教科書,“一人二手,開門見山,山高月小,水落石出……”“一老人,入市中,買魚兩尾,步行回家”……這一類課文還多少帶有一點文言的味道。後來仿效西人的作風,就有了“小貓叫,小狗跳……”一類的句子,為某些人所詬病。其實孩子喜歡小動物,由此而入讀書識字之門,亦無可厚非。 抗戰初期我曾負責主編一套中小學教科書,深知其中艱苦,大概越是初級的越是難於編寫,因為牽涉到兒童心理與教學方法。現在台灣使用的“國立編譯館”編印的中小學教科書,無論在內容上或印刷上較前都日益進步,學生麵對這樣的教科書至少應該不至於望而生畏。

紀律與興趣

高中與大學一、二年級,是讀書求學的一個很重要階段。現在所謂讀書,和從前所謂“讀聖賢書”意義不同,所讀之書範圍較廣,學有各門各科,書有各種各類。但是國、英、算是基本學科,這三門不讀好,以後荊棘叢生,一無是處。而這三門課,全無速成之方,必須按部就班,耐著性子苦熬。讀書是一種紀律,談不到什麼興趣。

梁啟超先生是我所敬仰的一位學者,他的一篇《學問之趣味》廣受大眾歡迎,很多人讀書憑興趣,無形中受了此文的影響。我也是他所影響到的一個。我在清華讀書,竊自比附於“少小愛文辭”之列,對於數學不屑一顧,以為性情不近,自甘暴棄,勉強及格而已。留學國外,學校當局強迫我補修立體幾何及三角二課。我這才知道發憤補修。可巧我所遇到的數學老師,是真正循循善誘的一個人,他講解一條定律一項原理,不厭其詳,遠譬近喻地要學生徹底理解而後已。因此我在這兩門課中居然培養出興趣,得到優異的成績,蒙準免予參加期終考試。我舉這一個例,為的說明一件事,吾人讀書上課,無所謂性情近與不近,無所謂有無興趣。讀書上課就是紀律,越是自己不喜歡的學科,越要加倍鞭策自己努力鑽研。克製自己欲望的這一套功夫,要從小時候開始鍛煉。讀書求學,自有一條正路可循,由不得自己任性。梁啟超先生所倡導趣味之說,是對有誌研究學問的人士說教,不是對讀書求學的青年致辭。

一般人稱大學為最高學府,易令人滋生誤解,大學隻是又一讀書求學的階段,直到畢業之日,才可稱之為做學問的“開始”。大學仍然是一個準備階段。大學所講授的仍然是基本知識。所以大學生在讀書方麵,沒有多少選擇的自由,凡是課程規定的,以及教師指定的讀物,都是必須讀的。青年人常有反抗的心理,越是規定必須讀的,越是不願去讀,寧願自己去海闊天空地窮搜冥討。到頭來是枉費精力,自己吃虧。“五四”時代我還是個學生,求知欲很盛,反抗的情緒很強,亦曾有誌於讀書而不知所從。張之洞的《書目答問》不足以饜所望。有一天幾個同學和我,以《清華周刊》記者的名義,進城去就教於北大的胡適之先生,胡先生慨允為我們開一個最低的國學必讀書目,後來就發表在《清華周刊》上。內容非常充實,名為最低,實則龐大得驚人。梁啟超先生看到了,憑他淵博的學識開了一個更詳盡的書目。沒有人能按圖索驥地去讀,能約略翻閱一遍認識其中較重要的人名書名就很不錯了。吳稚暉先生看到這兩個書目,氣得發出“一切線裝書都該丟進茅坑裏去”的名言!現在想想,我們當時惹出來的這個書目風波,倒也不是什麼壞事,隻是好高騖遠不切實際罷了。我們的舉動,表示我們不肯枯守學校規定的讀書紀律,而對於更廣泛更自由的讀書的要求,開始展露了天真的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