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叔當時看了眼來電顯示,然後從網上一查,發現果然是外省某個警察分局的電話。
這下,歡歡的死訊算是落實了。
那邊的警察說歡歡是被虐待致死的。
當時警察接到報警電話,來到一處民建房地下室,還沒靠近,就聞到了一股十分濃重的屍體腐爛的腥臭味兒。
房東說租住地下室的是一對小情侶,已經連續兩個月沒交房租,他那天是去催房租的。
結果就聞到了這股臭味兒,連忙就報警了。
等房東把門打開,看到小小的空間裏,幾乎被分成好幾段的女性屍體的時候,嚇得幾乎抽過去。
從死者的身份證件中得知,死者名叫馮歡,女性,19歲,家住包頭某小區。
於是,警察就跟包頭當地的派出所聯係,查到了兩年前馮家的報警尋人記錄。
歡歡的爸媽被要求去認領屍體,可兩口子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誰都不想去!!
後來馮叔再三規勸之下,他們倆才不情不願的上了火車。
人死後,講究落葉歸根,入土為安。
歡歡爸媽到了當地警局,甚至都沒看下裹屍袋裏的女兒,直接簽了字,聯係了當地一家殯儀館,直接就把歡歡的遺體拉走火化了。
連警察都覺得奇怪,他們原本還想跟這兩口子說一下凶案的調查進度的,可遺體交接文件簽完字,他們就不見人影了。
歡歡爸媽原本想著把骨灰帶回去安葬了也就是了。
但是,在點火的時候,火葬場的焚屍爐卻一直罷工,折騰了半天也沒打著火。
人家火葬場的師傅有經驗,他跟歡歡爸媽說,你們這閨女準是有什麼心願未了,要不你們還是找個先生給看看,做場法事吧。
歡歡爸媽心裏明白,這孩子還是在怪他們。
為了“彌補”這些年對歡歡的虧欠,更為了趕緊完事兒回去上班帶孩子,歡歡爸媽破天荒的對著閨女的遺體道了歉。
說來也奇怪,一些感人動聽的話說出來以後,焚屍爐的機器騰地一下就啟動了。
噴火槍從四麵八方噴出火焰,很快就把歡歡的棺槨給吞噬了。
歡歡爸媽見狀,心裏鬆了口氣,繼續安慰著閨女,說你放心的走吧,下輩子咱們再當一家人之類的話。
然而就在這個時候,歡歡媽媽的手機響了,是樂樂偷拿了爺爺的手機撥過來的。
他從沒離開過爸爸媽媽這麼久,他想爸爸媽媽了,於是就打電話過來,問他們什麼時候回來。
歡歡媽媽一聽到兒子奶呼呼的聲音,頓時心花怒放,臉上頓時洋溢出了發自身心的母愛的光輝。
歡歡爸也是,他似乎都忘了這裏是火葬場,湊到老婆跟前,對著電話跟兒子說知心話。
一家三口,歡樂幸福的模樣,任哪個不知內情的人看了都得說一句羨慕。
但也正是在這個時候,焚屍爐鐺的一聲就罷工了!
火塘裏麵的噴槍也停止噴火了!
與此同時,原本陽光明媚的天氣,突然陰沉下來,並淅淅瀝瀝的下起了雨!
歡歡嗎愣神兒的功夫,就聽見兒子在電話那邊十分驚喜的喊了聲“姐姐!”。
聯想到剛剛發生的一幕幕靈異的現象,再聽到這聲姐姐,歡歡媽媽當時就覺得自己全身血液都要凝固了!
她下意識的衝電話裏喊樂樂的名字,但下一秒,電話就掛斷了,並且無論如何也打不通了。
事情進展到這一步,還有什麼不明白的。
歡歡肯定在想,你們明知道我的心結是什麼,可是還在我的跟前秀恩愛!
這不是故意給我找不痛快嗎?
從那天起,樂樂就病了。
原本活潑可愛,陽光善良的小男孩,突然變得兩眼發直,並且一直企圖用利器自殘!
歡歡爸媽當時在打不通電話以後。連歡歡的屍體都顧不得,直接就要買票回家。
還是人家火葬場的師傅提醒他們,說你們這閨女原本就生氣了,你還要將她拋屍荒野,到時候真惹惱了她,化成了厲鬼,小心你們一家老小性命不保。
師傅的話提醒了歡歡爸媽,他們當時將這個師傅當成了救命稻草,問他接下來該怎麼辦。
師傅將歡歡的遺體拉出來,打開棺材一看,果然裏麵的屍體還是硬邦邦的,根本就沒有燒到一點兒,於是就讓他們先把屍體儲存到殯儀館,然後回去找個厲害的陰陽先生給做場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