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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章 曆史需要細看 (1)(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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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時代,以家為國,周天子是一個家,齊國也是一個家,魯國又是一個家,這樣的貴族家庭很多,天下為這許多家庭所分割。那時在大體上說,則隻有家務,沒有政務。秦漢以後,中國已經隻剩了皇室一家,這一家為天下共同所戴,於是家務轉變成政務了。原來宰相不過是家庭的管家,到秦漢則是政府的領袖了。

曆史注腳:

十三曹

漢代宰相的秘書處叫做 “十三曹”。這十三曹分別是:西曹,管府史署用;東曹,管理二千石的長吏遷除,並包軍吏在內;戶曹,管理祭祀農桑;奏曹,管理政府一切章奏;詞曹,管理詞訟,屬於民事部分;法曹,掌郵驛科程,像現在的交通部;尉曹,管理曹運,清代有漕運總督;賊曹,管盜賊;決曹,管理判罪,這兩曹所管屬於刑事方麵;兵曹,管兵役;金曹,管貨幣鹽鐵;倉曹,管倉穀;黃閣,相當於宰相府秘書處的總務主任。

三公九卿

三公九卿是漢代中央政府裏的最高官。丞相、太尉、禦史大夫稱“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長;太尉管軍事,是武官首長,除了軍事之外,不過問它事;禦史大夫管監察,負責輔助丞相來監察一切政治設施,相當於副丞相。按照漢代習慣,須做了禦史大夫,才得“轉正”升任為丞相。這也就是說,三公之中丞相最有政治權力。

彈性皇權,理想照不進現實

錢穆堅持認為,從漢代的政府設置來說,皇權與相權是分開的,皇室和政府也是分開的,丞相代表的政府權力高於一切。但中國一向更看重不成文的法,凡事不講求具體,隻要一個大概就行了。不像現代的西方國家,明文規定皇帝私人不能過問首相的事。這可以說是一種長處,因為可以隨機應變,有伸縮餘地。但也有壞處,萬一碰著一個能幹且有雄心的皇帝,好大喜功,宰相的權力便會被侵奪。

漢武帝雄才大略,宰相的空間便被大大壓縮了。外朝的九卿,直接聽令於內廷。這樣一來,皇帝的私人秘書尚書的權力就大了。

漢武帝臨死時,太子早夭,他要把皇位傳給小兒子昭帝。於是先把昭帝的母親處死,防止皇後攝政。但幼帝還是需要人來輔佐,以前皇室由宰相管,漢武帝連宰相的事都管了,宰相也就很難預聞到宮內事。於是武帝臨死時,派霍光做了大司馬大將軍輔政。“帝年八歲,政事一決於光”。

霍光是皇家親戚,有資格作為皇宮的代表人。但照理,宰相早就是皇帝的副官,現在武帝在跳開宰相,在皇宮裏另設一個大司馬大將軍來幫皇帝的忙,如是就變成外有宰相,內有大司馬大將軍。這樣一來,皇宮和朝廷就容易發生衝突。當時有外廷、內朝之分,外廷由宰相統治,大司法大將軍霍光輔政,是內朝領袖。

昭帝死後,霍光立昌邑王做皇帝,沒幾天又廢了昌邑王,另立漢宣帝。廢立皇帝之時,霍光代表皇室召集九卿開會,有人說該請宰相參加。霍光說,這是皇帝家事,用不著丞相政府領袖參加,我們隻議定請示皇太後就行了。

霍光的一番話,初看好像也有幾分道理。他把皇位繼承當作皇室私事,政府就不用過問了。但是皇室之存在,由於有皇帝,而皇帝之存在,由於有政府。所以皇位繼承是政府事,並非皇室事。所以在高後四年,曾有一詔書,說皇帝久病不可管理天下,命群臣公議替代的新皇帝。呂後雖專權橫肆,但並沒說立皇帝的事情不要問朝廷。

皇帝世襲,是政府法理規定。若遇皇帝無嗣及其他變化,仍該按照政府意見公議決定。但這也是一種不成文的法,所以霍光得以趁機下手。而且霍光雖然說著政府領袖不必預聞皇帝的事情,但是他仍要召集其他政府大僚來公議所立,霍光也是情有所怯,並不敢全違背當時的傳統。

尚書原先隻是皇帝的內廷秘書,內廷諸職,隸屬於禦史中丞。現在皇室又另有一個代表人霍光,他不讓外麵的宰相知道皇室的事,卻代表皇室來過問政府的事。這樣一來,皇室的權力超越在政府之上,國家的命運可謂懸於一線。所以後來漢宣帝把霍氏權柄削減,恢複舊製,仍由禦史中丞來管領尚書。這樣又回到了禦史中丞透過禦史大夫,而達到宰相,內廷與外朝聲氣相通,大司馬大將軍便沒有實權了,霍家也就沒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