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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田給的太多,一丁一百二十畝,根本種不過來啊。”
“粗耕、輪播,這樣能增加些產量,反正現在我們這些地放在那也是放在那,不如多拿出些來,這樣也更能吸引人嘛。”
如果一個六口之家的家庭前來落戶,一對夫妻加上個把老人,三個孩子的話,那麼丈夫能分一百二十畝,妻子六十畝,老人三十畝,三個孩子中若是有個年紀大點的男孩子,則也能分六十畝,另兩個的各分三十畝,那總共就是三百三十畝。
哪怕一家六口是一對夫婦加四個孩,那也能分到三百畝地。
阿黃他們都認為這個授田額有些高,比如北魏時的均田令,是男子年十五歲以上授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為了輪種,露田可以兩倍授給,但露田隻準買賣,年老免課,身死還田。
另授桑田二十畝為永業田,桑田上,必須依製種上一定數量的桑、榆、棗樹,非桑之鄉則給麻田,男子十畝、婦人五畝。
北魏時的授田令還規定奴婢也可與良人一樣授田,擁有奴隸者還可再多授田地,耕牛一頭,也能授田三十畝,限四年。
“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以下男子婦人才授田,老不授,這田應當以口分田為主,身死田還。”阿黃建議。
秦琅卻笑道,“既然要分田授地以吸引人移民落戶,又何必這麼扭扭捏捏的氣,要麼就幹脆大方一點,所授之田盡為永業,可子孫世襲,滿二十年便可自由買賣。”
“至於數量多,我還是那句話,多點才有吸引力,反正田多的是。”
就算三四百畝地,但采用輪耕等法,也還是能夠種的過來的。
有恒產者才有恒心,秦琅對這句話還是比較信奉的。
如果隻是一群來淘金者,他們隨時可能會離開,就算他們在這裏淘到金賺到錢,可能也是把錢又帶回到了中原老家。
這裏始終會留不住人。
而如果他們在這裏有田地產業,特別是有些資產的話,就不會輕易的離開。
人都是會對比的,若在中原的狹鄉地區,授田令早就已經難以推行下去,朝廷也隻能鼓勵百姓往邊疆寬鄉之地遷移,而就算是寬鄉之地,一丁授田也是以百畝為上限的,多數還是不可能達到足額上限。
且那些邊疆之地,往往土地也比較差,還要麵臨著蠻夷胡狄等不安定的因素。
相比之下,呂宋這邊,沒有什麼強力的土著蠻夷威脅,又能夠實打實的給足田,還都是肥沃平原上的好田地,耕種個幾年,便能成為上等肥田,一對比,百姓難道看不懂,不知道選擇?
都崽賣爺田心不疼,秦琅現在拿呂宋的地來分,一樣不心疼。
至於將來哪可能不夠分了,到時再。
“分這麼多地也種不過來啊!”
“種不過來就粗耕、輪作。”
秦琅要求先對如今在島上的這些秦家的管事、夥計,以及那些保安隊員等優先授田,這些應當算是秦家在島上的政府管理人員和國有企業員工了,所以優先給他們授足田地,才能更好的激勵他們的積極性,以及把這些人留下來,並讓他們把家屬遷來。
要是這些秦家自己人,都不願意留下來,那還如何去吸引其它人來?
“保安隊現在人不少,但保安隊已經有自己的屯田了,現在又分,根本種不了。”
“種不了也得分。”秦琅態度很堅決。
“分了地就得移民落戶嗎?”
秦琅知道現在來島上的許多秦家管事夥計等,都相當於是出差派遣一樣,所以也不強求馬上就落戶並遷移家屬來。
“事情慢慢來,我們先把田分給他們再,可以給他們一個考慮時間,就以十年為限,十年之內能遷過來的,都可以。若是十年還不遷來,到時再把地收回吧。”
“十年太久了吧,要不三年?”
“五年吧,多給大家點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