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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你好嗎?我很好(2 / 3)

有次,付微告訴付知瑤,不能嘲笑那孩子,那孩子的父母是報國的英雄。

付知瑤走了過去,把手裏的拐棍糖分給他一根,在他身邊坐下,兩人都沒有說話,看著夕陽默默吃糖。

之後,付知瑤經常去找他,除了宋塵生,他是她為自己找到的另一個玩伴。

直到宋家出事,付微帶著她離開,臨走的那天,付知瑤依舊去了郵局,卻沒有再見到他。

付知瑤隔著窗望著將聽。

他不是編號1170,不叫將聽,他有名字的,他叫虞盛年。

“值得。”將聽說完後,深深看了她一眼,起身跟著獄警走了,付知瑤捧著話筒,潸然淚下。

隔天,付知瑤去自首。

她交代了自己殺死齊淵的所有細節,說是她逼迫將聽頂罪,一件板上釘釘的案子能翻案,還以這樣荒唐的形式,惹惱了警方,付知瑤大概率會被重判。

元舟知道後,找到元聶亭,說她想問付知瑤請個律師,申請無罪辯護。

元聶亭一如既往的支持女兒。

隻是在請律師方麵,父女倆產生分歧。

元舟本意是想請個女律師,元聶亭不是很讚成,他說:“女性固然可以共情女性的苦難,但這個案子特殊,你想申請無罪辯護,就要站在大眾角度考量。”

最終,元舟聽取了父親的建議,選擇了元泰法務部的首席男律師——吳適。

付知瑤起初不配合。

她似乎對自己的餘生不抱希望,對於元舟的關心,總是敷衍了事。

直到有天,元舟再次和吳適去探監,她悄悄帶進去一張照片,問付知瑤,“你甘心爛在裏麵嗎?”

那是上回他們在百年文物修複成果展上的合影。

照片中的他們都笑著,眉宇間盡顯朝氣,他們身後,是一件件厚重的文物,照片的角落,將聽推著輪椅,目光落在付知瑤身上。

吳適也勸付知瑤,“小姑娘,你才十七歲啊,你還有光明的未來,不要回頭看,多想想以後。”

付知瑤終於肯配合。

這個官司確實很難打,首先,付知瑤之前的行為藐視法律,其次,家暴在過去很長時間裏,都被籠統的定義為民事案件,而且,時間跨度長,受害者無法提供強有力的證據。

元舟和任輕雨商量,他們可以請同學當證人啊,開庭這天,除了他們,到場的還有林徐夏、羅孑等人。

吳適在陳詞中說道,“我的當事人隻有十七歲,卻遭受了長達十年的家暴,我想問問在座的各位,一個七歲的孩子,在麵對暴力時,尚且沒有生存的能力,何談塑造正確的價值觀?

我,一個身高一八五的男性,常年健身,都無法肯定我能從那個地下室逃脫。

而我的當事人,她本可以逃走,卻毅然折返,這固然是錯誤的勇氣,那是因為烏鴉反哺的故事我們小時候都聽過,我想在那一刻,她沒有殺人動機,隻是想救她的母親。”

吳適的陳詞被質疑。

“對方律師,你沒有權利美化一個罪犯的殺人動機。”這位公辯律師是蔣家花高價請來的,隻賺黑心錢,可以說是為了錢不擇手段。

法官隻好讓休庭。

元舟頻頻看腕表,額頭冒出一層汗,怎麼還不來?別是臨時變卦吧?

任輕雨給她擦汗,“別著急,有林叔的人護著呢。”

林徐夏也拍著胸脯,說,我辦事,你放心。

元舟心說,我放心個屁,我拿你當朋友,你背地裏去當我小姨夫,要不是法庭氣氛森嚴,她真想暴揍林徐夏一頓。

終於,當電梯門再次打開,她看到了那位老人。

他就是齊家的老管家。

他在齊家工作了大半輩子,自付微母女回到齊家,就是他在打理她們的日常瑣事,沒有比他更有力的證人。

“瑤瑤小姐。”他依然這麼稱呼付知瑤,他站在那兒,老淚縱橫,卻又冷靜地陳述著那位已故的齊家之主的醃臢之事。

很多細節,即便元舟這個外人聽著都心驚膽戰,不禁感歎,付知瑤能不斷胳膊腿的長大,真是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