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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莫失莫忘,最會唱歌的男孩(3 / 3)

聽說有些地方可以通車了,還是不夠安全。所以車輛很少。但吳韻的房門前第二日便出現了一個人,是陶遠,風塵仆仆,憔悴不堪地陶遠。

他背著一大袋東西,似乎將家中所有準備過年的東西都給她帶過來了。

“你怎麼來的?A城都沒有車了,路那麼滑,車輛很容易出事故的啊?”她驚問。

“我想來自然就可以想辦法來了,我從你室友那得知你還留在學校。”陶遠淡淡地說,一邊從背包裏幫她拿出各種食物,一邊簡略地訴說用高價說服出租司機帶他到了A城。

他竟然冒著生命危險,坐著一輛出租車從一座城到另一座城,來看她。嘴裏塞著奶酷的吳韻立刻背轉身去,不願讓他看見自己紅了的眼圈。因為感動,因為心疼,因為她想起了那個曾在舞台上專為她歌唱的少年。

『7』愛情就像對著棉花出拳

雪災終於熬過去,新的學期又開始了。而倪安烈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漸漸改變的呢,吳韻實在憶不起了。

情人節,倪安烈帶著樂隊去酒吧演出了。七夕,吳韻捧著一個大西瓜在宿舍裏一個人吃了一天。

中秋節,陶遠的電話打來,“一起吃中餐吧。”

沉吟了片刻,吳韻依然說道:“不了,謝謝。”

S大的學生們又開始沸騰了,美女吳韻不僅對男生妥協了,現在竟然被冷落了,孑然一般的樣子仿佛根本沒有男朋友那號人物。

過生日的時候,吳韻依然保持在最初認識倪安烈之前的姿式趴在床鋪上看書,貪吃的舍友依然吃著陶遠送過來的葡萄一邊歎息。情形仿佛依然是昨日光景,可是又有什麼東西已經在徹底地改變。

流光容易把人拋。誰將流年偷暗換?

吳韻最喜歡的布偶,倪安烈從未曾送過。但是隻要她走到陽台上,她就可以看到一個與人一般高的布熊掛在了瘦弱的木棉樹上,那麼孤獨。那是陶遠掛上去的。

隻是吳韻不願意去看,隻要一見到陶遠,她就會想起倪安烈那張俊朗如玉的臉,那永遠含笑的星眸,以及他低沉渾厚的歌聲……風一吹過她的長發,她的心就會疼痛不已。

歌聲在傳:心會累,愛會冷,這是愛情必經的過程,這時有些人放棄有些人願意再等。

生日過後,吳韻手機關機了一個月。

人們有很多時候,總會脆弱地想遠遠地逃離一切。

吳韻去了遠方旅行,到達一座有很多廟宇的山,虔誠的從山腳一直叩拜到山頂。累到虛脫的站在大山的風景如畫裏,仍然在揣度某人會不會在意自己的消息。

旅行歸來,開機,一連串陶遠的信息以及未及電話裏,夾雜了零星幾個倪安烈的詢問:“近來過得還好吧?”“你的手機怎麼不通了,開機給我電話”……

“是我不夠好麼?”吳韻在電話裏問他。

“抱歉,你太反複無常。”倪安烈的聲音那麼冷。於是吳韻的心也冷了,她一個人來到護城河邊,想起昔日裏他曾對她說過的那話語,那些美好的瞬間難道真的是夢境?

頃刻間,她覺得即使自己已盡力做到很好,耗盡了力量,可是麵對他們之間的愛,總好像對著一堆棉花出拳,永遠無用功,於是她終於不再掙紮。

『8』愛到極至成傷

吳韻去了倪安烈曾經演出的酒吧,獨坐在角落裏,一瓶瓶地灌酒。

醉眼朦朧裏,她仿佛看到倪安烈走向了自己,於是想努力地朝他笑,因為他曾說過最喜歡看她的笑容。可是她一把眼睛彎將起來,還沒開始笑,淚就先滑落。

“安烈,我跟你說,小時候的我特別不討人喜歡,因為身體很差,總是動不動就生病。我爸爸特別不喜歡我,我在醫院裏出麻診他也不會來看我。

安烈,你知道我為什麼喜歡會唱好聽的歌的男孩以及不點掉眉心的痣麼?因為那次出麻診,鄰床的小哥哥用他的歌聲治好的我的雙眼。要不是他好聽的歌聲,我早沒有毅力獨自撐下去,我漂亮的雙眼早就瞎了。

那個小哥哥好神奇,能唱當時好多好聽的最新流行歌曲,在我爸媽都沒來看我的時候,是他的歌聲陪伴了我,他還送了我一個布偶……可是後來,當我眼睛好了之後,小哥哥已經出院了。於是,安烈,一直以來,我一直希望能有一個男人的歌聲和布偶陪我過一生……我不點眉心的朱砂痣,就是希望有一天小哥哥還能憑借它再找到我……”

吳韻一邊碎碎念著,一邊流著眼淚。

麵前的陶遠,對,是陶遠,並不是倪安烈,走過去一邊輕輕地擁抱著她,拍著她的背,一邊將她背在背上,送回了五樓的女生宿舍。

喝了很多酒的吳韻在宿舍裏一邊哭一邊不停地嘔吐,陶拿著毛巾在吳韻的室友們的唏噓聲中,沉默地幫她不停地擦洗著。

張揚,冷漠,驕傲,隻因缺少愛,於是一直處在極力保護狀態,於是一抓住點溫暖就總舍不得放手。此點,他們那麼相似。

自那晚後,吳韻同陶遠成了很親近的普通朋友。

“有些人該忘便忘吧,生活得一直向前行……”他會半開玩笑半當真地同她說教。

“我一定會的,因為我是吳韻。”她眉眼彎彎地笑。

“那我給你介紹一個男生吧,音樂係的,貝斯彈得很好。”他繼續說道。

吳韻沉默,但是第二日,她還是跟著陶遠去了那個叫小至的男生。

小至能唱好聽的歌,總是唱給吳韻聽,每隔一些時日,還會送她極好看可愛的布娃娃。吳韻看起來對他很喜歡。

不久後,在陶遠身邊也多了一個嫻靜漂亮的小女友。

有些話,陶遠是不必對別人說的:一開始在網球場,他就認出她來了,他就是兒時在醫院裏唱歌的小男孩。天生以音樂敏感的他一直的理想是歌手,可是後來的那場病使他再也不能唱歌,最後成了編導,在別人故事裏悲喜。

他一早知道倪安烈的秉性,所以才會一直為她心疼。而如今,他已無力為她歌唱,隻想她快樂圓夢。而那個會唱歌的小男孩子一直活在她的記憶裏,永不變質褪色。

有些話,吳韻也是不必對別人說的:當她酒醉的時候摸著他左手手腕上那顆凸起的小肉球時,她就知道他就是他了。於是後來她才會在他麵前假裝接受了小至。

因為雖然心心念念的執著了那麼多年,可是中間卻穿插了一個倪安烈,讓她那般深深愛過的人。而青春裏的無怨無悔是有數目限定的,她已為倪耗盡了自己的感情。所以當她背棄了童年那麼美好的感覺,她已經無法再麵對陶遠。

後來,吳韻將眉心的朱砂痣給點了,後來,吳韻與小至分開了,獨自離去。

而我們都知道,最後留在自己身邊的,往往不是我們最愛的,也不是最愛我們的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