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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從頭說起(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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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不願苟同,因此在圖密善統治(公元81-96年)的末期,基督徒遭受猛烈的迫害,約翰亦被圖密善放逐到拔摩島。在被囚期間,約翰接獲異象而將其寫下來。這一切都背後有著幕後的推手。這些人物懷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他們和屍魔老祖達成了某種共識。

後來為了“愚民政策”的實行。找了一個“托”,那個托還是一個有一定身份背jing的“名人”。亞曆山大的丟尼修主教(DionysiosofAlexandria)曾提出,在以弗所教會中,一位名為約翰的長老,創作了《啟示錄》

《啟示錄》是聖經各卷中最難懂的一卷,解經家各作不同的解釋,大致可歸為四類:

過去式解釋法

(PreteristInterpretation):此說認為本書諸表征是指當時發生的事,所以已成過去,與現時代沒有關係。也就是佛家強調的斬斷因果。這種可能嗎?

曆史式解釋法

(HistoricalInterpretation):此說認為本書是用預言的手法,寫下自當時至主再來時的人類曆史。各表征是顯示在這段曆史中陸續發生的事件。這些事情都是一場“戲劇”的開始。

未來式解釋法

(FuturistInterpretation):此說認為本書第四章以下皆為對未來的預言,它們將應驗於教會被提之後,即七年大災與千年王國時代。這些都是一種很坑爹的“洗腦故事”。

靈意解釋法

(SpiritualInterpretation):此說認為本書的一切表征是指示真神支配人類曆史的原理與原則,不是預言特定的事實。所以當以原理或靈意解釋之。如果相信了,那麼就是一個傀儡。

很多教會對啟示錄的解釋,多讚同黃以利沙長老在《啟示錄的研究》一書裏的看法。啟示錄第一章19節所說「現今的事」,我們認為是指當時教會的事;而「將來必成的事」,是指晚雨聖靈降臨重建真教會,至耶穌基督再臨期間將要發生的事。這些怎麼和邪教有些類似啊?

然而前麵的那首詩歌是對《啟示錄》的根本性解釋逆轉。同時也是《啟示錄》破譯出來的最根本最正確的反麵意思。這個《啟示錄》是根據那個叫約翰的洋和尚在流放到遇上碰見了一個東方叛徒,給那個東方叛徒當了好幾年的奴隸。他一直堅信“那個東方的惡魔奴役的是自己的肉體,不能奴役自己的精神和靈魂。他的意誌是不會像那個惡魔屈服的。自己的主(也就是那個狗上帝耶和華)回來就自己的。”

他一個小小的奴隸做起了白日夢。夢到了很多的奇異現象。那些奇異現象讓他們深信他的主沒有拋棄他這個重視的子民。他心裏很激動,當他把夢做完了,,發現那個東方的惡魔消失不見了,又在那回憶起自己的夢境來,更加堅定那是“偉大的主”被他的虔誠所感動了,拍下了天使來拯救自己。於是把這件事情給美化加工了一番。事件的真實內容是一場被修改無數遍的劇本。這個洋和尚就是楊公的前世。

楊公是一個出色的“代言人”。楊公這類所謂代言人是指為某種“坑人買賣”做廣告代言的一些專業演員或者職業騙子,更在“大義”旗下被指定為某一群體著想的代理人。楊公更是所謂品牌形象代言人,是品牌戰略者們聘請或塑造的,能讓人們通過對其知名度、職業、形象、個性、品行的聯想,產生對某種品牌美好印象的人。

楊公這個品牌形象代言人發揮作用的機理是“洗腦詛咒移植”。品牌形象代言人作用是引起品牌形象聯想、體現品牌個性、造成品牌識別、增加品牌權益。

當前,一些被洗腦以後的炮灰在實施品牌形象代言人傳播時,故意讓他們去做輕視品牌形象的“反麵教材”,故意對品牌形象定位很差,甚至讓他們“以身試法”。成為了作秀的犧牲品和替罪羊。

這樣做的目的是讓那些“鐵杆粉絲”保持一貫性。有些勢力做夢都想聘請像楊工這樣的代言人。可能是做壞事得到了“報應”。這一切的英國還得從頭說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