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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節(3 / 3)

更名換姓“邵錦泉”,他現如今是文琦不可無的右臂,十多年前是中南邊陲崢嶸初露的黑打手。冠以什麼“手”,貼簽了,捆死了,其實也並不是,牽暗線解尾絞,為吃口血泡飯,頂個名號虛張而已。那是什麼?是在明無異於常人,能在城關糧站做個盤庫的職員;在暗貼身帶柄生片刀,床底掖一杆裹著苫布的雷鳴登。說的這些,都是八三年槍決的莫文昌留下的冷疙瘩。

莫琳楓小時候被拐子被偷過,因哭鬧不止又被棄在龍門水電站,裹著繈褓一身屎尿,飲風飲露,莫文昌夜行百裏才找回他這根兒寶貝獨苗。按講女人病死,留下的人彼此扶持,感情要更厚,可莫琳楓卻痛恨了他爸挺些年。恨說不是你把這些帶血的東西留我,我會往這扇難出的門裏走?莫文昌墳包置在中南荒山,孤一處,雜草漫生。時逢清明,莫琳楓焚條軟中華,淋瓶五糧液,盯著燒光,到碑都黢黑。

最簸蕩勞瘁那年,全國嚴打,莫文昌常三日不現身,歸家也夜半了,狗都睡了。

莫琳楓苦讀到星稀月明,點燈開門,幾次切齒著膽顫問:你什麼時候才不幹?我想讀大學,我要你是個好人。莫文昌熄了燈打水洗手抽根煙,掖好疙瘩,摸黑掏鐵皮桶裏貯藏的糕餅墊肚。他邊咀嚼邊噴渣,手也抖,咧嘴說:乖寶,你老子就為賺個煙酒錢,好什麼人?好人是什麼鳥?等我富了送你到老美讀。說這話時,他慈濟地凝睇莫琳楓猛躥的個頭,眼神在昏暗裏奇亮。但大意了,他甲縫裏的皮肉沒剔,染著股血味兒。

他遭人點炮不多時就折了,可組織還在。肅清內線,按需摒擋,補苴罅漏,疊羅漢似的倒下一個頂上一個,勢力吃春風一撩,盤根錯節地照舊蠻長。莫琳楓因此也不能輕易就從“走狗烹”裏抽身。不比隻打打鬧鬧的紅棍白紙扇,整人販粉兒搞軍械,莫文昌是金主心腹,解的尾絞全是必死的道兒。遭斃掉算什麼,既要吃這口燙飯,一腳棺材一腳牢獄,活一日賺一日。人又難免口鬆,遺情就是遺害。

莫琳楓差半年讀完縣立三中。他緘默、軼群,成績名列前茅。他沒肯聽看守所裏腳鐐叮當的死囚莫文昌的話:我乖仔,拿著抽屜裏的存折子,吃飽飽喝飽飽的,有多遠躲多遠。他把一罐曲奇遞給獄警,悶聲給莫文昌磕了三個響頭——我躲什麼?就不。我是蓄誌要讀大學的,沒幹過虧心事。也就都說,他原來是個不諳達世情的傻子。

混社會的遇強則強,對清白的無辜者則抱著寬忍式的殘酷,像逗引隻蚊蚋。碾一腳,放你療傷三日,給一拳,再體己地容你緩緩。簡單來說,是你既沒多大威脅,我碰巧又夠強夠閑,就恫嚇你玩玩兒。莫琳楓後來一年從未情緒飽滿昂揚。

那些人手段夠損,在校門口遍貼“莫琳楓老子是殺人犯莫文昌”。校務帶人三番四次撕除,不多時又被貼上,到校裏人人聽聞漾起波瀾了,才叫他來,不緊不放,藹然說:知道你害怕,為你安全著想,學校先放你回家避一避,課記著別落。莫琳楓無可辯白,無力爭取,他明白這“歇”不短,卻沒想過會是一走不回。

邵錦泉02年在東南贏了一盤小賭,入賬十萬,縣三中緊跟著校慶,他匿名捐了全部。為不再讀書的莫琳楓?他也沒想得很透。

蹲家躲著的日子就盡量讓它如常,莫琳楓照例苦讀書,早起,做小工,有點閑錢就去市集拎回條白鰱,燒豆秸生灶火煮湯,根底兌水煮麵。莫文昌活著時很愛吃莫琳楓煮的麵,是因為他油鹽極見分寸,夜裏稀裏糊塗一海碗,熨帖肚腸,覺著被愛呢。莫文昌從不訴諸於口,他也就不覺得麵條和他胡吞下肚的糕餅有什麼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