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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節(1 / 2)

瑪麗了。

好在班納特先生也不著急,他耐著性子等著瑪麗細細思索。

最終瑪麗總結出了答案:“一定要確定個主業,那就是作者。”

班納特先生:“為什麼?”

瑪麗:“因為兩者相比,我更喜歡寫作。”

班納特先生:“既然如此,你又為何要以身試險?像在朗伯恩時,抓抓小偷、找找丟失的地契珠寶,也是偵探應該做的事情。瑪麗,你離開朗伯恩之後就往貧民窟跑,現在更是和什麼邪教、政治扯上關係。難道這些事不會耽誤你的寫作時間嗎?”

確實耽誤了。

若不是光照會一案,瑪麗的《支票佳人》理應早就完稿了才對。但平心而論,這也不是瑪麗的問題,追查線索的過程中瑪麗還考慮過各種各樣的危機和麻煩,而如今回頭再看,布萊克伍德早在伊麗莎白和達西先生舉行婚禮時就已經盯上了瑪麗。

在這樣的前提下,她追查案件也會招惹上布萊克伍德,為了自身的安全放棄案件結果也不會改變。總不能讓她為了自保,連眼見著米爾頓的工人在罷工而什麼都不做吧?要是這麼追究下去,她壓根就不應該離開朗伯恩,還是在自家附近隨便找個男人嫁了最為安全。

但瑪麗不會同班納特先生說這些,哪兒有這麼和父親說話的,聽起來簡直就是抬杠。

“作者和私家偵探二選其一,”瑪麗說,“我選作者,隻是因為兩者在我心中仍有孰輕孰重,不代表我討厭破案,爸爸。我喜歡追查真相的感覺,而且這一行給我的回報遠勝於物質層麵的金錢收入,更多的大家的感謝帶來的精神補足。除此之外,我寫的是偵探冒險故事,自我實踐能為我帶來更為可信的創作。更重要的是,一旦我涉及這個領域,並非我選擇案件,而是案件選擇我。”

就像是小傑弗裏早不去偷東西、晚不去偷東西,偏偏讓瑪麗撞見了他偷東西;就像是早在瑪麗認識布萊克伍德之前,他連自己的筆名都打聽到了。

“那麼,”班納特先生完全不為所動,“你想過後果嗎?”

“我想過。”

瑪麗認真回答:“不論是涉足貧民窟,還是追查光照會。我都知道自己麵臨的是怎樣的危險,但我並非無頭莽撞,爸爸。我靠我自己贏來了愛爾蘭的人尊重,我在倫敦有自己的線人——她也是我的朋友,和我有一樣的名字。追查光照會時我不會輕易單獨行動,除非我和福爾摩斯先生已經確認好了需要裏應外合。我從沒怕過。”

然而她的長篇大論不過是換來班納特先生挑了挑眉梢。

父親完全沒有被瑪麗說動,他隻是在瑪麗結束承諾後平靜開口:“嗯,那你想過該如何解決麻煩嗎?”

瑪麗:“我沒法防備敵人的襲擊,我隻能努力提升自己。”

這樣等到危險再次降臨時,她才能夠給予有力的還擊。跟著艾琳學習射擊僅僅是其中一條道路,瑪麗個子小、又是女士,現代武器是最好的武裝方案。

當然瑪麗是不會把這些方案全部告訴班納特先生的——要一位父親知道自己的女兒需要動槍保護自身安危還了得?特別是這位父親還是十九世紀的鄉紳,瑪麗又不是什麼fbi或者警察。

“我指的麻煩,”班納特先生不以為然,“是你該怎麼麵對生活,瑪麗。我從不質疑你有達成自我目標的能力,但你做人的水平可謂是一塌糊塗。就打個比方,那份《泰晤士報》要讓你母親看見,她一準會發瘋。你打算怎麼做?”

瑪麗沒說話。

“所以你就是沒想好了。”

“我先和你商量嘛,”瑪麗心虛地嘀咕道,“說通了你,至少我得到一半支持啦。”

班納特先生忍俊不禁:“瑪麗,明知道後果還要去做,這不叫你想過後果。就算你酷愛撞南牆,可是真的拿頭去撞你母親這堵牆,是不是過於不現實了點?”

瑪麗不情不願:“這麼嫌棄媽媽,你不還是娶了她。”

班納特先生:“我年輕時貪圖美貌。”

你就嘴硬吧!

雖然瑪麗時常摸不到班納特先生的想法,但她覺得爸爸和媽媽還是有感情的。不說別的,他們可是生了五個女兒呢。這要不是感情深厚,哪兒來的那麼多激情呀。

不過……

聽父親這番話,瑪麗剛剛謹慎收好的希望又冒了出來:“爸爸,你不生氣嗎?”

班納特先生冷笑幾聲:“生什麼氣?你怕不是指的我讀到了報紙,才發現自己差點丟掉一個女兒的事情吧?我不生氣,我有五個女兒,丟了一個,我還剩下四個呢。”

瑪麗:“……”

班納特先生:“如果你打算用一遝賬單說服我,瑪麗,我勸你放棄。這能證明你有獨自生活的計劃和能力,不能證明你非得拿命冒險不可。”

說到這兒,瑪麗大概明白了。

“但你不會阻攔我,和莉齊說的那樣把我拎回家,”瑪麗平靜地說,“不然的話,爸爸也不會放任我來到倫敦。”

“你有手有腳還有存款,我把你鎖在家裏你也能跳窗出去,何必多此一舉?”

二十一世紀的父母大抵也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