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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整章 文家原來是望族(2 / 2)

二是給文呈詳細介紹了一下,文家近幾代先祖們的人生軌跡;族裏子弟的分布等等。這些事情,以前族長對文呈,是絕不會提及的。

三就是讓文呈,盡力幫助老君山的旁支、幫助眼前這位同族兄長;在開設錢莊事宜上,多與“廖記金鋪”的掌櫃、吳直族叔商議,切勿同室操戈!

族長開口要求族內之人,去辦什麼事情,並不需要懇求…

隻需要直接下令便可!

否則……否則那後果,立馬就能夠讓你,從人見人愛、花見花開,變成“狗不理”;

這種後果,不是誰都能承擔得起的。

——原來,這廖記金鋪掌櫃吳直,還是自己的族叔?

難怪他見到文呈這位官吏,卻並不行禮。

看到此處,驚的文呈趕緊起身,向吳直行了子侄輩之禮。

吳直嗬嗬一笑:“呈賢侄無需多禮,文武皆一家。

改姓‘吳’,是諧音‘武’;吾等吳姓文家後人,自然是出身於老君山,武氏旁支矣!

隻是當年呈侄年幼,族內些許事情,不便告知賢侄罷了!

吾替族內打理縣城產業。

那金鋪乃是犍為郡太守府,某權貴之人、夥同益州刺史府內幾名幕僚、督郵等人,加之漢安縣寺之內數人,聯手創辦。

其分店,遍及益州

我們文家,在其中隻有極少的股本。

聽聞賢侄也要開辦錢莊,吾便過來看看,賢侄可有甚事情,需要我這個老頭子幫襯之處?”

文呈趕緊謝過族叔;

隨即,看向自己的便宜族兄吳森:“大兄,不知你來尋我,是否有難處?盡管道來便是。呈,自當竭力相助!”

文呈並不喜歡胡亂許諾,尤其是自己尚不了解的事情。更是厭惡,不論情況如何、便事先一口應承下來的做法。

家族內部緊密團結、一致對外,是我們先輩們,在農耕時代一種“抱團取暖、共同抵禦未知風險”的必然做派。

族內會扶持子弟們讀書識字、動用族裏的人脈、錢糧,供養有潛質的子弟,使他能夠出人頭地;

反過來,族內子弟有了出息之後,必定要回報家族;

這個是不容你選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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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兄吳森告知文呈:在碗場鄉,文家的陶窯緊鄰一位章姓豪強。

章姓豪強仗著人多勢眾、在縣寺中、鄉台裏有官員撐腰,經常越過地界盜采文家的陶土。

兩家時常因此械鬥

——呃,是吳森經常被欺淩。

老君山那邊,又不好公開介入;否則碗場鄉的吳森,就會被冠以“通匪”之罪。

“通匪”原本也不算甚大事;可如此一來,文家在碗場鄉打拚多年的陶窯,就無法保全了。

吳森便打算讓文呈出麵,居間調和

文呈點點頭,算是應承下了此事。

甘寧便是碗場鄉人氏,文呈讓甘寧,盡快摸清這章姓豪強的跟腳;

以便自己擬定解決方案。

縣寺裏,近年對碗場鄉的掌控力度,極為單薄。

碗場鄉那邊的遊徼兵營,已經基本上脫離了縣寺的監管。

一來碗場鄉豪強眾多。

其陶窯工坊的隸奴、徒附、匠人,數量龐大;差役們根本不敢對豪強們用強。

縣寺之內,被其賄賂的官吏者眾,其中不乏持有“幹股”者。

二來越溪河上的“帆錦賊”。

也時常活躍於碗場鄉,將其當做“修整大本營”。

沒強悍的武力,去碗場鄉行政,就是找揍!

還有就是,碗場鄉的遊徼鄭侃。

其鄉勇兵營之中,招募的盡是些遊俠兒、殺人越貨的流寇;亡命徒不少!

鄭侃本人對縣寺裏的管轄,置之不理;一直屬於脫離監管的狀態。

縣寺中眾官吏,無論是出於何種目的,平日裏,都竭力避免談論碗場鄉的事務。

隻要碗場鄉每年的一萬貫稅賦,及時遞交到縣倉裏,孔小二也懶得去理會那個爛攤子!

碗場鄉,那可是整個漢安縣,最大最大的稅賦來源啊!

孔子解決不了的事,隻好讓老子來解決

文呈暗自下了決心,要好好收拾那幫豪強。

拔出蘿卜帶出泥,屆時,縣寺裏與豪強勾連之徒,一並收拾!

如若不然,自己何以掌控縣寺裏,那些關鍵位置?

文家人,閑在家中數螞蟻的子弟,太多了!

文呈並不是一個任人唯親的人。

卻也明白這個時代背景下,族內子弟的忠誠度,那絕對是最可靠的!

——背叛家族的代價,並不會比造反的代價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