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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第一名,請你吃飯去!”
“我要去路邊攤!”
爸爸媽媽其實不太讓我吃這種東西,我自己也不吃。
但我實在是不想……
實在是不想再在某個地方碰到路凡了。
他總不至於在路邊攤打工吧!
如果我們就這樣平平靜靜分手,也沒有不好。
他不找我,我不找他,到最後各自連一句告別的話都沒有。
也好,免得難過。
書上說,跟喜歡的人每一次告別,都是一場小型的死亡。
我不要!
覃森予對我的熱情超過了我對路凡的熱情。
他也不吃路邊攤。
但他願意陪我吃。
有人說一個男生喜歡你,分兩種情況。
一是他本身沒錢,卻努力賺錢帶你去高級餐廳吃飯。
二是他本身有錢,但願意陪你吃路邊攤。
這兩種情況,我碰到了第二種。
路凡絕對不會為了我破費一次。
擼串的時候,覃森予問我他可不可以抽煙。
他應該是明年八月才十八歲。
但喝酒抽煙是男孩子平常的事。
路凡不會。
“你高考過後,打算是什麼?”
隻有一個學期,他就要高考了。
成績不用擔心,他也是學霸,隻是看他爸媽願意把他送去哪個學校而已。
他雙手手肘撐在膝蓋上:“你喜歡哪個大學?”
“我喜歡……”我想了一下,選擇說實話,“我想去藝術院校,進修美術!”
他想了想:“嗯,最好的藝術院校也就在首都了!我應該是去商學院一類的,在首都,等著你過來!”
我點頭,覺得到時候可能會真的有點依賴他這個“老鄉”。
事實上,我還想要出國。
但也隻是大學畢業後進修的事,像哥哥一樣。
這會兒我意識到,我離路凡越來越遠了。
等我畢業之後,離開荊城,他還在荊城。
我大學四年,他還在荊城。
我出國留學,他……依然在荊城。
心,劇烈抽動一下。
我很想問問他,要不要考慮重新回到學校。
可是我又怕表達不合適,傷害到他。
看吧,都這會兒了,我還是在替他著想。
————
半年後,覃森予考上他想去的大學,暑假他和哥們兒打球,讓我去看。
哪有理由拒絕!
以前覺得他是混蛋是痞子,現在覺得他真的優秀。
第一次認認真真看他打球,才意識到他真的跟他自己說的一樣,是個執著的人。
做任何事,都認真執著,不放棄。
路凡啊路凡,你再不找我,我就真的要心有另屬啦!
把連埋在雙手裏,耳邊隻聽到打球聲和他們的叫喊聲。
是不是人活著,主動的根本,還是被動呢?
不然我怎麼覺得,我做了選擇,但還是不由我的心?
籃球突然砸到我麵前。
覃森予拿衣服擦汗,走著過來:
“薄粥,臨走前問問你,願不願意做我女朋友?沒關係你不用現在回答,明年見到我,告訴我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