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在大人的世界有一條約定成俗,就是盡量不要動手。動手代表著低下,代表著說不贏,代表著窮途末路。
但是,欺壓、粗魯、搶奪別人的東西這些行為,並沒有任何改變。不一定是實物的搶奪,隻要能為我帶來勝利感的,都可以搶奪。
比如,“我是對的,你是錯的。”
比如,“我這是為你好。”
比如,“我要成功,然後所有人都不成功,於是可以非常崇拜我。”
成年人?
哈哈,我自己都不知道,這麼多年來,自己就是一個小孩子。
我要這個,我要那個。
當我還是小孩子的時候,我知道哭有用,於是我哭。我知道求外公外婆有用,於是我總是讓外公外婆掏錢。
我知道我是打架王,所有同學都怕我,當我想要什麼的時候,他們都會乖乖交出來。不用給我,隻要讓我使用就好。因為我知道,一旦牽扯大人,自己的這些優勢蕩然無存。
長大了,我知道打架沒用。並不是武力沒用,而是大家的武力都差不多,還有混混這種武力集中的存在。自己靠武力,並不能帶來更多,所以才會選擇其他方式。
粗魯,永遠都是粗魯。而達成粗魯的方式,也許看似優雅和諧。
這就是所謂的人際關係嗎?通過所謂的情商,來達成粗魯的目標。
真是好笑啊,自己竟然從來沒有發現這點。我就是個小孩子,總是搶奪別人的玩具,不惜一切代價。
不僅要爭,還要把自己放在正確的、正義的一方。就像小孩子,對於打架的解釋永遠都是“他先怎樣怎樣。”
隨便什麼事情,任何爭吵幾乎都可以歸根於此。甚至,任何人際關係的不舒服,同樣也是這個根源。
成人比小孩更有控製力?
不過是成人認為,心靈的傷害屬於次級傷害,肉體的傷害比心靈傷害更加嚴重。所以,情願互相對罵,情願在腦海中幻想場景,也不要互相毆打。
不打架就是更有控製力?
另一套玩法,另一套規則,但終究還是粗魯的小孩子。
將“君子動口不動手”定義為文明進化,將“打架鬥毆動粗”定義為野蠻落後,還有什麼比這個更好笑?
有,就是自己傻乎乎認可這種定義,然後融入那扭曲的社會,並將成功融入定義為成熟的社會人。
在一個“君子動口不動手”的文明世界,打架動粗會被人鄙視,會被人看不起。
但是在一個“野蠻”的世界中,通過罵戰企圖爭奪的“文明人”,顯得就像白癡一樣。
文明,不過是野蠻的一層外套。
看似,文明程度非常高,各種衣食無憂。但是野蠻的搶奪依舊存在,以前是供奉給打架最厲害的那個,現在同樣是供奉給力量最強大的那個。
哈哈!
現在社會中,力量最強大的那個,並不見得武力最強大。一旦動用武力,很有可能現在社會力量最強大的那個,會被輕而易舉的摧毀。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所以才會宣揚“君子動手不動手”麼?
而廣大群眾也知曉武力無法帶來更多,所以才會同意換一種搶奪方式嗎?
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