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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有了!(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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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仔細權衡,他慢慢拿出新主意。

他決定抄歌。

反正在夢境裏度過的一整年都荒廢了,成天隻顧著玩樂,電視電影小說遊戲和歌曲這些休閑娛樂作品倒是見識得不少,還不如廢物利用。

滿腦子隻想著強行抱大腿是錯誤的,得主動發掘自身優勢。

先把自己強大了,然後讓雛鳥期的大腿主動來抱自己!

在夢境裏見識過的那些作品就是自己的優勢!

那我抄什麼呢?

電影電視劇的體量太大,變現困難。

小說?

字數太多,他大多都隻依稀記得模糊情節,讓他來背也背不出來。

照著模糊的情節勉強寫小說?

別開玩笑了,那麼多字,寫小說多累,換到現在這個時間段還不一定能紅,投入產出比太低了。

再者,每個人自己手打的文字,都注定會有每個人不同的個人特色。

同一件事,讓不同的人來講,講出來的味道也天差地別。

陳鋒很有自知之明,起碼目前的他不是這塊料,劇本也同理。

至於開發遊戲就更荒誕與滑稽了,那個投資額也不小,以當下的科技水平,也開發不出他曾經玩過的那些高端遊戲。

所以,綜合考慮多方麵因素,最簡單的,變現最容易的,正是抄歌。

隻可惜陳鋒不是搞藝術的出身,以前從未學過音樂,

哪怕那些歌他都聽了很多次,但現在也就是能勉強回憶起部分旋律,斷斷續續的哼哼幾句,還走調。

但總得要試試。

陳鋒製定了一個計劃表,先挖空心思去回憶印象最深的歌曲,同時學習基本的樂理,嚐試著用最簡單的曲調把歌曲盡可能還原。

這個過程當然很難,但他比起一無所有的普通人,腦子裏至少多了些朦朦朧朧的歌曲成品。

抄歌還有個不能忽視的好處。

這分明就是針對鍾蕾的投其所好。

現在大家還是陌生人,所以接近起來這麼困難。

可如果變成了誌同道合的同誌,你就不會那麼凶殘了吧?

大家又是上下樓的鄰居,又能共同學習共同進步,豈不美哉?

陳鋒也不睡了,從床上蹦起來,打開電腦開始奮筆疾書。

他決定把自己記憶最深刻的歌裏最核心的,能張口就來的重要歌詞寫下來,自己先哼兩遍,免得回頭忘了。

十分鍾後,他看著麵前的七八句歌詞,僵住了。

《乏味》

【破碎的酒杯\喧囂的人堆\在這清冷的夜\又有幾人孤獨買醉

你笑我妝太濃\我笑你看不懂\若不多點腮紅\怎能沉入白日好夢……】

這是鍾蕾的歌,但並不是她的代表作,而是她的早期作品。

歌詞和曲調都很稚嫩,隻不過在她奇妙的聲線與完美的情緒爆發唱腔的演繹之下十分打動人心。

這首歌的創作水平不高,能造成影響力,全靠歌手本人唱得好。

這首歌,當初陳鋒第一次聽時,似乎被唱出了作為現實生活中一個苦逼上班族的落寞與孤獨。

當時他感觸很深,沒想到時隔大半年後,他第一首想起的就是這首《乏味》。

難道我第一首要抄的,就是鍾蕾的歌?

這會不會有點太過分?

她會不會已經寫出來了,隻是沒發表?

等等!

如果她現在還沒寫出來,將來會寫,那麼是否這首歌代表了她在接下來某個時期內的心境?

我如果寫出來又給她唱,應該能讓她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吧?

她會把我視為知己?

到時候她唱我的歌唱紅了,那我這大腿是不是就抱穩了?

還有,她似乎才剛搬來,應該是才退學沒多久。

現在她都是晚上出門,早上回來。

她看起來不是喜歡泡吧的性子,那麼結合她的履曆,她是在酒吧當駐唱?

她在酒吧唱了一段日子的歌之後,對生活感到厭倦,所以才寫下這首以酒吧為故事背景的《乏味》?

陳鋒開動腦筋,展開堪比江戶川柯南的推理能力,瘋狂分析狀況,還真給他歪打正著的猜中了。

所以我現在開始寫,過幾天就給她秀,正是時候!

到最後他也沒反應過來先前鍾蕾為什麼會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