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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美國頂尖大學的語言學博士是怎樣煉成的?(2 / 3)

最艱難的第一個學期沒日沒夜地生命燃燒下來,期末的論文交上去,三門功課都是“A”,活下來了,長出一口氣。在那個靠書信聯絡的年代,我在家書裏這樣描述到 :這一個學期的學習時間,超過了我在國內大學兩年的總和。這活著的代價可真是讓我刻骨銘心一輩子的。

二、靠不吃不睡提高閱讀速度

美國的文科博士學位平均完成時間是七年半,我最終用了八年時間完成學位。

這八年,差不多正好在平均水平上,而且比起拿到博士候選人資格以後卻最終不能完成學位的那大約 50% 的人來,還要算幸運的了。可是這八年,正是我成熟生命中最富精力的八年!這八年,是從每天隻睡到一兩個小時開始的,前麵四年平均每天都睡不到四個小時,而且四年中每周都要閱讀千頁以上的專業文章和書籍,直到進入論文階段。

英語閱讀速度,這個我賴以生存的第一要素,在一年以後到了一百多頁,基本上可以正常生存了。我的課程主要集中在前三年,到了第三年的後半段,我的閱讀速度穩穩地超過了每小時 400 頁,進入到了一種得心應手的狀態。到了三年以後準備開題報告時,閱讀速度能保持在 400 ~ 1000 頁這樣的範圍。現在回想起來,如果不是英語的閱讀能力在這三年取得質的飛躍,如果不是英語的寫作速度也從開始的四小時一頁飛躍到一小時一頁,整個學位修讀中最難的一個環節,即“讀完領域內發表過的所有文獻”,進而通過口試完成開題報告就會變成更可怕的噩夢。

不斷有人問我,既然我都在國內大學任教了,難道在國內學的英語不夠用嗎?

從我所理解的、所經曆的美國學校對於英語閱讀能力的要求來看,在國內學的英語肯定不夠用。哪怕托福和 GRE 分數都很高的中國留學生同樣會很吃力,都會麵臨一個巨大的“語言關”。我自己因為對於國內低效率的英語教學很不適應,考試成績一直不是特別好,早在上初中時就暗暗跟自己作了一個約定,選擇盡可能不要浪費生命去無效地學習英語,如果將來有緣到國外留學再補回來。這份少不更事時和英語所做的約定,卻使得我在不自覺中觸發了第二語言學習的首要成功因素 :學習者內心的學習欲望。

本來英語成績不是很好,在教學生涯中又始終為這件事苦惱的我到了美國以後,則是發自內心深處地選擇要通過燃燒生命來還回我多年欠下的英語學習時間。

我在尋找在一切機會多學英語,多投入時間,周圍的老師同學都說我像海綿一樣吸收著身邊所有的英語。其他大多數留學生繼續把英語學習看成沉重負擔,一旦英語在學習和生活裏能夠對付著用就迫不及待地想擺脫這個負擔,結果很快地進入了化石化的停滯階段。而我從內心深處強力爆發出的學習欲望,不僅使得我能夠在極短的時間裏迅速提高英語水平,而且能夠走得更高更遠,進入到大多數學習者永遠也不能達到的境界。

當然,能夠得到第一學期的全“A”和在隨後三年所有課程裏幾乎清一色的“A”,還有兩個英語以外的關鍵因素,就是我出國前已經非常紮實的漢語寫作能力和第二語言教師的工作經驗,這些能力和經驗給了我在專業領域裏觀察問題和表達意見的獨到角度,進而賦予了我跟出類拔萃的美國本土同學競爭的特殊資本。

這是“詩外功夫”。

三、美國文科博文學位的含金量

在課程學習上慢慢穩住陣腳以後,我開始思考一個看似很莫名其妙的問題,一個博士的頭銜意味著什麼?這是中國教育缺失的一塊,從不去引導學生思考為什麼要學習,反正博士就是碩士之後再考試、再熬幾個年頭唄。我是在美國學習很長時間以後,才慢慢懂得了美國的學術界對於博士的理解。要想成為一名博士,需要在一個專業領域內掌握人類已有的全部知識,再完成一篇一定要包含哪怕一點點在本學科內從沒出現過的創新研究的合格論文。這樣看,一名博士在論文範圍完成的研究,就應該具有領先全人類的內容。在美國修讀博士學位為什麼要這麼多年頭,也就不難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