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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名酒來清江(2 / 3)

會員對本會應謹守會章與決議案、遵守國家法令、信仰三民主義、實行新生活、服行工役、參加訓練為是。

會員應按時繳納入會金與經常臨時各費之義務。

第三.章 會員入會退會及除名之規定

凡在本鎮行政區域內之工人,均應參加其本業工會為會員。入會時須經會員二人介紹,填寫自願書,由理事審查合格,並應繳納入會金、會費,領取總工會之會員證,方得為會員。

會員退會須於二十日前將退會情形報會審核,呈準總工會核準後,方得退會。

會員違反第七條、第八條各情,或有其他不法情事,致妨害本會名譽或信用者,由監事檢舉有據,得按情節輕重報請總工會處理。

會員非有特殊事故不得除名,倘被除名須繳還一切會員證據,如有欠費應一律繳清。

第四.章 職員之規定

第十三條 本會設理事五人(或七人),監事二人(或三人),均由會員大會用記名選舉法選任之,以得票最多數者為當選。

第十四條 本會設常務理事三人,由理事會就理事中互選之,以得票多為當選,並就常務理事中選任一人為理事長。

常務監事與監事以得票多寡依次推定。

第十五條 本會事務由理事長與常務理事、監事處理,事務較繁,得設書記一人或二人補助之,理監事任期均為一年,連選得連任。

第五.章 會議之規定

第十六條 本會會員大會每年至少開會一次,理監會每月舉行一次或二次,均由本會理事會召集之,前項會議於常務理事、理事或監事認為必要事,或會員三分以上聯名請求均得召集會議。

第十七條 各類會議均以過半數之出席方得開會,出席過半數之同意方得決議。

第六.章 會費及其他會計之規定

第十八條 本會會費分入會金、會費、臨時費三種。

1、入會金:就本業之經濟狀況,但至多每會員不得超過百分之八,此款於入會時繳納之(此款至今迄未舉辦)。

2、會費:每月每員至多不得超過收入百分之三,由會員按月繳納。

3、臨時費:為事業上或特別事故之需要,或經大會決議呈準後方得征收。

第十九條 本會收支每月終列數報告一次,每半年應結算一次,如有會員三分以上聯名得推派代表查核之。

第七.章 互助事業之規定

第二十條 本會會員應互相親愛,會員失業應設法介紹,勞資糾紛應隨時調整,切不可有罷工、怠工、請事發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工會法,及清江縣總工會章程之規定辦理之。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由會員大會之決議,呈準上峰修改之。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呈準清江縣總工會備案施行,並逐級轉報會峰備案。

釀造業職業工會理事長 熊仲仔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五月

然而,在解放前夕,四特酒的生產實際上已經中斷。不過,在夾道歡迎人民解放軍進入樟樹鎮的人群中,有婁源隆的老板和幾個夥計,他們抬來幾壇貯存多年的四特酒,一盅盅送到指戰員手裏。酒香彌漫在歡慶勝利的日子裏,酒香也感染了艱苦奮鬥的日子。

新中國成立之初,為了開辟國家財源,增加稅收,政府決定煙酒由國家統一專賣,不準私人釀酒,專賣處將私人釀酒作坊統一登記租賃。1952年成立國營煙酒專賣公司,為挖掘和恢複傳統名產四特酒,對婁源隆實行贖買政策,並接受婁德清的孫子婁慶祥先生的建議,利用原有廠房、設備,開始恢複生產,籌建國營樟樹酒廠。當時,原先在老板作坊幹活的外地師傅已回鄉,本地酒工多數也回鄉種田。參與建廠的隻有五個人,因缺乏資金,他們隻能先生產周轉快的小曲白酒,而且是到糧庫打條子借稻穀做原料,每天做四百斤,幾個人每天下午都得去挑稻穀。一周後賣酒,還掉稻穀錢,再發工資。生產所需的水也要靠大家去挑,每人每天要挑八十多擔水,涼糟則靠雙手扇篾簟子,一攤糟要來回扇動十八遍,直累得兩臂發酸抬不起來。就這樣,白手起家的酒廠,第一年就釀造出九十多噸白酒。1953年,樟樹酒廠試圖恢複傳統的四特酒生產,卻是困難重重。因為,往昔商業競爭激烈,釀酒的關鍵技術是互相保密的。釀製過程中,釀酒師傅組成小組,掌握製曲、釀造和蒸餾技術,製成合格的酒基;而店主則親自掌握陳釀、勾兌和調味要訣,不讓他人介入。這些特技傳子不傳女,即使傳子往往也要等臨終前才做交待。所以,樟樹酒廠第一次發掘、研製四特酒,因未能達到應有的質量和風味而告失敗。

江西是產糧省,然而,供應市場的酒卻要從外省調入,1957年和1958年,每年均需調進上千噸酒。於是,全省釀酒工作會議提出要恢複和發展傳統名酒生產。發掘、研製四特酒成了全廠的頭等大事,廠裏發動群眾獻計獻策,並成立了技術調查組和試驗班。他們找到當年銷售四特酒的店老板和經常喝四特的酒友,詢問其風味特點,並請曾在婁源隆幹過活的工人回憶當年做酒的原料、工具、方法。經過深入調查、廣泛收集資料,終於製定了四特酒的釀製工藝。原來,四特酒在人們的唇齒之間,曆久彌香;四特酒在人們的記憶深處,餘香繞梁;四特酒在人們的懷想之中,夢裏生香。

人們在尋找四特酒,四特酒也在尋找著它的知己。也是天意,人們竟挖出了原萬成棧酒店的老窖,繼而,果然釀製出第一批四特酒。經品嚐,風味不錯。為了提高出酒率,又經過半年時間的反複試製,並研製出使酒中固形物沉澱的辦法和調配酒風格的勾兌配方,生產出來的風味獨特的四特酒,甚至優於傳統的四特酒。時為1958年。於是,江西確定繼續把四特酒作為江西重點名酒培養,而且,在第二年撥給二十萬斤糧食以支持四特酒大量生產,樟樹酒廠已達到年產四特酒一百噸的能力。同年,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四特酒注冊為“望津樓”牌,以望津樓為圖案的商標,別是象征著四特酒在眺望著自己的連接著古遠的來路吧?

1959年夏天,中共中央八屆八中全會在廬山召開,江西為盡地主之誼,征得同意,調了五百斤四特酒派專人送往廬山。五百斤酒盛了四缸,酒在廠裏勾兌好後,當著前來押運的公安幹警的麵,由廠領導先飲幾口後封缸,以示保險。而到了廬山,開缸後率先品酒的,大約就是周恩來總理了。周恩來對四特酒的誇讚不脛而走,悄然流傳於廣闊的民間,甚至深深植根於人們對四特酒的認識之中。關於周恩來品酒的情景,民間想象有多種版本。早些年,有一部題為《沉醉》的電視劇如此寫道——當時的江西省省長邵式平把四特酒送到周恩來的桌前,說:“總理,這是江西老表的酒,請品嚐品嚐。”周恩來微笑著說:“好哇,老表的酒,我品嚐一下。”他接過邵式平斟滿酒的杯子,抿了一口,接著再抿一口,少頃,欣喜讚道:“清,香,醇,純,回味無窮。”憑著這八個字,周恩來成了酒友心目中的品酒大師、命名大師。

周恩來品酒的佳話,雖未作新聞事件給予報道,卻是樟樹酒文化史上最具光彩的一頁,也是中國酒文化史上彌足珍貴的一頁。而且,這段佳話,還是天下四特酒的知己知心豪飲千杯的理由,以及千杯不醉的原因。

我又得寫到1972年11月12日。一個晴朗的星期天。也就是鄧小平前往江西鹽礦調研的那一天。人們清楚地記得,上午十時左右,鄧小平乘坐伏爾加轎車來到四特酒廠,在廠裏調研之後,由清江縣負責人陪同去縣招待所用午餐。坐在縣招待所的接待室裏,清江縣負責人問他喝點什麼酒。當時情境下很少喝酒的鄧小平,立即朗聲笑道:“到了樟樹,當然要喝四特酒嘍。”於是,冰清玉潔的四特酒擺上了飯桌。席間話題,主要是談四特酒,鄧小平詳細詢問了四特酒的特點和發展狀況。清江縣負責人見他有滋有味的神色,問道:“小平同誌,我們這四特酒還好喝吧?”鄧小平先不回答,深喝一口,才打著手勢,滿意地答道:“這四特酒很好,很合我的口味,是酒中佳品,味道獨特。”說完,向在座的同誌勸酒:“這酒好,這四特好,你們年輕人要多喝幾杯,多喝幾杯。”

四特酒雖然獲得偉人和不少名人的交口讚譽,在市場上也有良好表現,然而,它要躋身國優名酒行列卻是艱難。原來,酒是講究香型的,香型就是酒的獨特個性。報告文學《四特酒酣》比較詳細地描寫了四特酒香型的確立過程。文中如此介紹酒的香型——

每種國優名酒,有的就是一種性格的代表。柔和幽雅、鬱而不猛的茅台酒是醬香型風格最完美之典型;純淨、雅鬱之清香是汾酒的特色;而五糧液又以噴香突起濃鬱撲鼻堪稱濃香之首;把藥香和濃香融合一體為其它香型的董酒的性格;蜜香清雅、入口香醇的桂林三花酒,又推舉出米香型這一香型。

我國的白酒香型是逐步發展起來的,是對幾千年民族釀酒手工業的總結歸類。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也推動了白酒香型的不斷完善。第一、二次屆評比會,香型還未正式列入評出來的名酒花名冊上,隻是行業內評酒師各自有名酒的口頭的標準,而在1979年全國第三屆評酒會上,全國評出來的白酒是按五大香型來編組的。這裏,除清香、濃香、醬香、米香外,還加了其它香型。這是從兼香型的這種提法而進化過來的。所謂兼香和其它香型,就是此類的酒,具有兩種以上香型的口感,或有別具一格的特點。如西鳳酒,似清香型,又似濃香型。還有如廣東玉冰燒酒,它具有豉香型的獨特風味。其它香型這個係列一經形成,隊伍就越來越大,除上麵兩種酒外,還有非藥香非濃香的董酒;瀘頭茅尾的白雲邊酒;類似芝麻香的納子鬆酒。這一香型的發展,呈現了百花齊放的好勢頭。這一香型並不是大雜燴,加入這個組的酒具有嚴格的標準。這個組的酒應具有群眾基礎,被消費者所承認;產品有與眾不同的獨特風格;生產工藝有特點和具有科學總結的必要數據。

人們品味四特酒,得出的感受是:幽雅舒適,諸香協調,入口柔綿,悠長回甜。更有詩讚道:亮似鑽石透如晶,芬芳撲鼻迷逗人,柔和醇甘五雜味,滋身精神類靈芝。好歸好,然而,直至1984年,四特酒卻始終未能在國家組織的白酒評比活動中被提名。問題恰恰就出在香型上。所有被評為國優的白酒都有自己獨特的香型,四特酒不屬於當時已確立的任何一種香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