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玄幻 武俠 都市 曆史 科幻 遊戲 女生 其他
首頁

第 6章 大山裏的狼群(1 / 3)

我父親騎著毛驢,趕緊往前跑。賣驢人能告偽軍,賣草料的人,日本人問起,也肯定會說。前三天,東躲西藏,不是繞村走,就是轉圈走,睡在麥田裏,走在田埂上,覺得躲過危險了,才敢騎上毛驢,從小路上走。路程跑了不少,與目的地的距離並沒拉近,三天時間才跑出縣界,就能說明。

憑著在排裏當通信員的經驗,我父親基本方向弄不錯,知道要到太原,必須爬山,爬過大山,就是太原。

山,成了我父親的希望、目標、方向。

毛驢可能是吃飽了、睡好了,精神抖擻,讓我父親感到騎得不是毛驢,騎得是秦瓊秦叔寶賣得那頭良駒。

人逢喜事精神爽!對於三天三夜流浪在田野裏的我父親,吃飽喝足同樣精神倍爽,奔跑了一段,他從驢背上跳下來,讓驢拖著他跑,速度又加快了不少。

磨鐮不誤割草功,休息好也是跑得更快更遠的助力。會休息才會更好的工作,指導員的話,我父親似乎今天才得到驗證。天黑以前,終於趕到山腳下,我父親決定住一晚,第二天進山。

山下有座小村莊,按我父親的概念,這不能算村莊,就幾戶人家,與街頭擺地攤的差不多,隻不過他是接待過路的客人,用幾間破石頭房子掙錢。

這裏沒有緝拿我父親的告示,他也就大著膽子到一家門前,說想借宿。

說借宿,是幾家都沒打出招牌,招攬客人住宿。父親也是半個江湖人,知道他們這樣做,是避免讓日本人和土匪惦記,若是亮出牌子,或交稅,或交保護費,甚或兩個都得交。當然,不掛牌子,日本鬼子和土匪也會搶,但不會常來搶,不值得。

幾戶人家,住在山腳下、馬路邊,不是做生意,鬼都不信。

我父親沒有換裝,還是女人,住下了。

主家客氣地端來熱水、送來熱飯、泡上熱茶,給毛驢添上草料,還裝滿料袋。反正有一塊大洋頂著,主家不慌,盡量多提供些服務,少退些銀兩。我父親拿出一塊大洋,也是想換些碎銀子,老百姓都認這個。汪偽政權發行的中儲券,日本人占領區也不好使,國民政府發行的法幣,還不如晉察冀銀行發行的邊幣。戰時黃金盛世古董,一點不假。一路上,我父親要和老百姓打交道,換些碎銀更方便。沒時間去錢莊,讓主家找零,也是沒辦法的辦法。

這家隻有兩個人,主家和一個略顯癡傻的兒子,我父親掏出大洋給主家時,癡傻兒子眼睛亮了一下,就低下了頭。他要不低頭,我父親還不懷疑他,就這一低頭,我父親覺得不對,多留了個心眼。

敢在刀尖上舔血,去參加八路軍,最基本的警惕性必須具備,跟著馬武式也鍛煉了他的眼力勁,看人一般還是很準的。加上日本人的追殺令,和這幾天與日偽軍周旋,也算得上鬥智鬥勇。特別是生死一線,提升了他對敵人的敏銳感覺,一個眼神、一個舉動、一句話,會讓他立馬判斷出是否有危險。

主家癡傻兒子的眼神,告訴我父親今晚必有事,他吃飽喝足,門一關,便趕緊從石頭房側麵打洞。因為,側麵原來是個門,後來被堵上了,隻要撬開一塊石頭,其它石頭就好拿下來。

房裏沒有工具,我父親把炕緣折下來,把碗摔破,用碗片把石頭縫扣大,再慢慢用炕沿去撬。他不敢砸,弄出聲音來,一切計劃就泡湯了。

一會兒功夫,就把石頭撬活了,再一會兒,第一塊石頭被他拿下來,接著就是兩塊、三塊……

足夠一個人出來,還較穩固,我父親便鑽出來,前後用了不到半個鍾頭。

出來是牲口圈,槽上拴得就是我父親的毛驢。他沒著急走,他要聽聽這父子倆在幹什麼,臨走得把自己的大洋給拿回來。

主家的燈還亮著,我父親悄悄潛入窗戶下,仔細聽,傳來兩個人的聲音。

“一郎閣下,咱們在這兒能逮住殺害鳩山櫻花小姐的罪犯嗎?”那個看上去像主家的人問。

“我是來中國發財的,不是來送腦袋的,讓那些傻子們去剖腹去吧!後半夜我們就動手,幹掉那個女人,銀幣就是我們的了,跟著我,不會虧待你!”那個裝瘋賣傻的家夥哪還有一點癡傻的樣子,每個字都帶著殘暴和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