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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1 / 2)

昨夜,衛銘在白淨的稿紙上寫下了齊整整的字,可他的鋼筆遇上溝坎頓?33??了,無論如何都走不過去,因為如此,他今天就離開了希望村,來到了鎮子上。

路遠了些,這讓衛銘齊整的頭發變得散亂,嚴肅中微顯狼狽。

他到鎮上來的次數不算太多,每次來都隻去一個地方,自然不會陌生,他穿過一條條熟悉的街巷,沒用多久就來到了一間普普通通的平房麵前。

木門關著,門框兩側貼著對字聯,上麵勾勒著蒼勁的文字線條。

衛銘伸手敲了敲門,傳來一陣悶悶的聲響,沒多長時間,門開了,開門的是一個戴著眼鏡,滿頭白發的老人。

他看了衛銘一眼,淡淡說:“來啦?”

衛銘點了點頭:“有段時間沒看報紙了,想看。”

老人點了點頭:“都給你留著呢。”

他走進屋子裏,抱出來一摞鋪著灰的報紙遞給了衛銘,衛銘接過報紙,掏出幾張零錢遞給老人就走了。

衛銘來到一處空地,找了張石凳坐下,掃掉報紙表麵上的灰,然後就一張張翻動起來,看得很粗略,還把翻看過的報紙重又分成了兩摞,這時候他剩下的獨眼裏又散出了亮亮的光,裏麵湧蕩著異樣,說不上那是什麼,可卻很醜......

翻看完了,衛銘把較厚那一摞報紙扔到路邊,然後解開褂子上的紐扣,把剩下的報紙放進裏麵的衣袋,再把紐扣扭上,這才踏著板正的腳步走了。

他在鎮子裏吃了頓飯,然後帶著報紙離開了,直到夕陽西下,才又回到了希望村。

褂子裏的報紙靜靜躺著,沒有溫度,衛銘卻能清晰感覺到它的暖,走在村道上,他用他的獨眼看著麵前浸泡在日光下的希望村,心底裏多了些感概,他還記得他剛剛瞎掉一隻眼睛的時候,也像這樣走在村道上,像這樣看著希望村,那時他隻是剛剛上任的校長,而現在他是作家、文學家了。

“衛校長,你回來啦?”

衛銘回過頭,隻見葉柳和湯倪邁著步走來,手上提著菜。

“嗯,出去了一趟,我還有事,要先回家,明天見。”

衛銘看似不經意地在身前摸了一把,報紙帶來的厚實感讓他覺得安定,就邁著急匆匆的腳步走了,回到了家。

走進屋子,關上鏽跡斑斑的鐵門,把喧囂和煙塵都隔離在門外,衛銘這才鬆了口氣,他又摸了摸褂子裏的報紙,嚴肅的臉露出了笑。

冷娟端著熱騰騰的飯菜從廚房裏出來,抬頭看了衛銘一眼,看見衛銘懷裏那一摞報紙的形狀,眼裏就亮起了輕蔑的光。

衛銘看到了冷娟的輕蔑,冷冷笑了聲,就在長凳上坐下,端起飯碗吃起飯來,這頓飯他吃得很香。

吃完飯,他和往常一樣喝了杯熱水,當冷娟收洗結束,從廚房裏走出來的時候,他就進了書房。

書房的燈光幽幽亮起,打亮了地上一具具皺巴巴的屍體,衛銘掃了一眼,笑著自語:“創作的路可真不容易。”

掩上門,他在辦公桌前坐下,又從抽屜裏拿出了白淨的稿紙和細長的鋼筆,緊接著他解開了褂子上的紐扣,從衣袋裏掏出了那一摞泛黃的報紙,小心翼翼攤開放在桌子上。

油墨味道很淡很淡,可卻依舊頑強地從報紙上飄散出來,湧進衛銘的鼻子裏,一整日的疲憊就在這味道裏淡了散了,尋不到絲毫蹤跡,餘下的隻有興奮。

他的左眼裏放著亮亮的光,在攤開的報紙上來回掃動,尋找著他需要的東西,他找到了,眼裏的光更亮了。

那是一篇短篇故事,除了本身的內容之外,還隱含著一些諷刺,故事的最後一行寫著‘暗憶著’三個字。

衛銘仔仔細細把故事又看了一遍,臉上掛著滿意的笑,擰開筆蓋的鋼筆開始在稿紙上走動,發出沙沙的聲響,而這一次,它沒有再遇到那跨不過去的溝坎。

兩頁稿紙寫下了密密麻麻的字,鋼筆這才結束了它長長的征途,停下了腳步,喘著粗氣躺在辦公桌上歇著,它留下的痕跡齊齊整整,很美觀,可卻又很醜陋。

衛銘拿起剛剛寫下的稿子,在燈下反複看了幾遍,連頭發已經完全變形,從頭頂上垂落下來也沒有察覺。

他又拿起剛剛歇下的鋼筆,在稿紙的最後一行,寫下了‘衛銘著’三個字。

暗憶不是暗憶了,他成了衛銘,他寫下的故事也不是他寫的了,而是衛銘寫的了。

梵高缺了隻耳朵,可他是大畫家,衛銘瞎了隻眼睛,他覺得自己也能成為像梵高一樣的人物,他不會畫畫,就想當個大作家,可是他始終寫不出好故事來,這怎麼辦哩?